首先,缅怀一下逝去的高同学,花儿一般的年龄被一个不法分子夺去了宝贵的生命。有很多人建议法庭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我相信大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切勿以舆论绑架法院的正常程序,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见财起意,杀害了高同学,抢劫,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主观意识上存在犯罪动机,并且满十八周岁,不符合从宽从轻的量刑条件,王某某的母亲在事先清楚王某某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有意向侦查人员隐瞒王某某的犯罪经过,涉嫌包庇罪,法理上属于从犯,负连带责任。各位关心本案结果的高秋曦同学的亲朋好友和同情高秋曦同学的朋友,请你们放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编通则的相关法律条文,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结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不法分子,终将会被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