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务管理
2.1 吧务(本吧管理组)按《百度贴吧吧主制度》和本吧规行使管理本吧的职权。也欢迎其他吧友协助吧务进行管理。
2.2 吧务人员的共识代表整体意见;若有分歧,首先以本吧规的明文规定为准,协商解决。
2.3 吧务在有合理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符合本吧规规定的前提下有权按照个人的判断管理本吧。
2.4 吧务在有必要时可通过贴吧系统授权的操作进行管理。涉及处理的对象(相对人)包括当事人的贴吧ID、能被证明直接有关联的一个或多个傀儡账户(“马甲”)或IP等。吧务管理本吧的操作包括警告、删贴(删除主题和/或回复)、封禁、添加黑名单等。吧务管理可以不提前通知相对人。
2.5 违规行为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百度贴吧协议和本吧规其它条款明令禁止的事项。吧务应删除构成违规行为的内容,或指出违规后予以保留。吧务应警告初次违规的吧友(有认定为马甲、一次性账号、非贴子内违规等充分理由时除外)。无视警告再犯者和屡教不改者应考虑封禁。故意违规、破坏吧务管理者封禁并加入黑名单。
2.6 为维护贴吧主题相关讨论的秩序,在贴吧内设立索引贴(链接见附录)明确具有时效性的内容。索引贴明确的规则和事实不和吧规正文完全重复;除时效性外,效力同吧规其它条款。
2.7 索引贴包括索引项的序列。每个索引项在吧务人员确认后生效或终止。生效的索引项称为决议,应反映吧务一致意见。不满足吧规要求的索引项即时自动无效,满足后自动重新生效。
2.8 吧友对索引项有疑义或异议时应当在索引贴内回复(非楼中楼时应引用明确的发贴或操作时间)。吧务人员有义务做出合理回应,或认为此回复是违规行为而予以处理。
2.9 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解释和无谓争议,在本吧设立包含确定不解释事项作为决议的索引贴。以不解释事项为由,吧务可不提供执行管理操作的具体理由,但有义务回答吧友对此的其它询问。若对不解释事项的适用有异议应当先予以明确;对不解释事项内容有异议,参照前述条款;否则若因此引起事端,则视为存在过错。
2.10 为便于吧友查证吧务人员的操作记录,在本吧设立操作记录索引贴记录不解释事项外的操作。若相对人对存在记录的操作有疑义或异议,应当先行在此索引贴回复(参照前述条款)并通知操作者。除非另有解释,操作5分钟后不记录于此索引贴内即表明操作者默认操作理由是不解释事项。
2.11 对可能涉嫌违规操作的相关内容设立违规内容索引贴。可在此指定子索引贴,专项内容由子索引贴管辖。索引项应包括不解释事项及其可作为领域常识、可供援引的一般理由;必要时还可包括对应的使用场合或适用的吧务管理操作。吧友可引用此贴中决议的观点证明负面影响的论点,并拒绝额外举证。
2.12 对索引项外的吧规或管理有疑问、查询未在索引贴中出现的操作记录或请求对贴子进行删除、恢复和加精等事宜,请自行联系@ 吧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