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PYY-1413
招标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椐益发改招核[2013]065号文件批复,对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二期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二期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内;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建设规模:二期工程包括 A、B、D共三栋厂房,均为单层工业厂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厂房最大跨度为28米。建筑面积共为 8268.04m2;附属工程为旧厂区改扩建,有保留的建筑和新建厂房、规划待建厂房,本工程主要是整个厂区的道路改造、修建公共厕所和传达室、给水排水和管线安装以及围墙工程。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
3.6拟任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要求,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点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招标文件每份8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益阳市招标办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报名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贰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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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根椐益发改招核[2013]065号文件批复,对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二期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二期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石壁湖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内;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建设规模:二期工程包括 A、B、D共三栋厂房,均为单层工业厂房,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厂房最大跨度为28米。建筑面积共为 8268.04m2;附属工程为旧厂区改扩建,有保留的建筑和新建厂房、规划待建厂房,本工程主要是整个厂区的道路改造、修建公共厕所和传达室、给水排水和管线安装以及围墙工程。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规定;
3.6拟任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要求,其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点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招标文件每份8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益阳市招标办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报名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贰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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