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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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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6号下午,在成都金堂县,金乐大道上一辆渝BJ7507号重型箱式货车超重,超速,在有明显的交通标识及人行横道上造成2名儿童死亡。金堂交通警察大队,判定死者承担主要责任,记者还采访录象,几百人目睹现场,请问政府公信何在?是不是因为我们农村人不懂法,可以随便下判定。我只要求一个合理的判定,谁可以帮帮无助的父亲。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1楼2014-06-11 18: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