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一件好玩的事情,譬如爆照。这件事情好像成了一个群体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自然更多的是沉默,都沉默了,就只有拿好玩的东西来提起兴趣。于是爆照罢。
不喜欢爆照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看了就要还的,欣赏美人帅哥的当口,还要把自己又胖又戳的照片拿出去供人品评,当然这件事情本身无可厚非。况且以我在现实世界的沉默是金相比,网络上的咋咋呼呼显然更容易得到快乐。
于是起哄是必要的,至少,很快乐。我喜欢拿两年前的照片充数,因为年轻啊,还有,单纯。眼神都是水水的,看谁都是善良的,拿着镜子,就觉得自己是最好看的。没有之一。
又说回来,人都是要成长,两年前之于两年后,只不过时间轴上短短几厘米,一根手指都不到的距离。手指有三截,三生万物,所以不到一根手指,是对的。
又想起每天上班经过宝通寺门口,有很多穿着黄色大马褂的和尚在那里算命,看手相,看面相,然后掐指一算,巴拉巴拉。他们的手势很漂亮,手指上一个骨节挨一个骨节的计。
我很信这些东西,虽然从来没算过。这和看书有差不多的毛病。都是不敢,又抓心挠肺的想。比如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想,怎么能让我哪天晚上一个人睡不关灯,当然直到现在都是没有结果的。上帝之所以是信仰,因为他说了,要有光。
要有光,于是有了希望。于是所有眼见的黑暗,遁于无形。至于眼不见的,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