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中融-融丰1号资金集合信托计划类似
明天下午打款截止,后天成立
资金运用方式:
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将由受托人纳入信托计划资金的范围,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下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按照风险的权重,主要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或通过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信托受益权等方式投资于其他风险可控的项目及产品,以期为受益人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开放日申购规则:
优先级信托单位申购和赎回 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每周五(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开放日,受托人可以对此进行调整,并可以自主决定在其他日期开放发行优先级信托单位。受托人于申购开放日开放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有关信托计划开放申购的具体事宜。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受益人可在其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对应的赎回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该类优先级信托单位。 申购开放日 信托计划成立后,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周五(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本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开放日。受托人可以对申购开放日进行调整,亦可以自主决定在其他日期另行开放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投资者可于申购开放日申请购买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优先级信托单位。 申购价格及申购份额 投资者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份。投资人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单次申购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100万份,超过部分以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 优先级信托受益人拟赎回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应当在拟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六十日(含该日,以下简称“起始日“)至第三十日(含该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期间内向受托人提交书面赎回申请材料,其中,单笔赎回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其提交赎回申请期限的起始日为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九十日(含该日),截止日为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六十日(含该日)。
收益分配规则: 按年分配。
备注: 客户收益
6个月 100万≤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8.5%
12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9%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9.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
18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
24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2%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新湖财富胡经理:15268601338 QQ:780412595 (有需要资料可以以邮件方式发送)
明天下午打款截止,后天成立
资金运用方式:
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将由受托人纳入信托计划资金的范围,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坚持稳健投资原则下获取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按照风险的权重,主要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或通过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加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信托受益权等方式投资于其他风险可控的项目及产品,以期为受益人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开放日申购规则:
优先级信托单位申购和赎回 信托计划存续期限内,每周五(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开放日,受托人可以对此进行调整,并可以自主决定在其他日期开放发行优先级信托单位。受托人于申购开放日开放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有关信托计划开放申购的具体事宜。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受益人可在其持有的优先级信托单位对应的赎回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该类优先级信托单位。 申购开放日 信托计划成立后,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周五(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本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开放日。受托人可以对申购开放日进行调整,亦可以自主决定在其他日期另行开放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投资者可于申购开放日申请购买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优先级信托单位。 申购价格及申购份额 投资者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的,申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份。投资人申购优先级信托单位的,单次申购的优先级信托单位份数不低于100万份,超过部分以1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 优先级信托受益人拟赎回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应当在拟赎回的信托单位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六十日(含该日,以下简称“起始日“)至第三十日(含该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期间内向受托人提交书面赎回申请材料,其中,单笔赎回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其提交赎回申请期限的起始日为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九十日(含该日),截止日为对应的赎回开放日前第六十日(含该日)。
收益分配规则: 按年分配。
备注: 客户收益
6个月 100万≤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8.5%
12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9%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9.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
18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0.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
24个月 1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3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
3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1000万元,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1.5%
1000万元≤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金额,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2%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新湖财富胡经理:15268601338 QQ:780412595 (有需要资料可以以邮件方式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