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春吧 关注:1,442贴子:5,841
  • 24回复贴,共1

只想谈谈裴公子最后的那个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从不觉得裴公子最后是看清是马小东后笑着走的,便是对马的认定和认可。人在神志不清时会叫出来的名字必定是心中最放不下的人的名字,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失去意识时脑海中还会出现的必定是日常中想得最多的。由此可见,裴公子此生最爱,想得最多,最放不下的定是柴一。
柴一死后,裴公子的后半生大概都像一场梦。人生如梦。梦中满满都是此生纠结不清却是至爱的那人。梦醒后陪着自己的始终都是眼前的这人。那看清眼前人面容后的一笑,大约是认命和无奈吧。满满都是柴一,伴随裴其宣一生的那个梦,太美也太痛,分不清对错。裴公子大概是想用尽后半生忘了他了吧。所以他不羁地随心生活,玩笑地迎接新人新人生,可他可以随心一切,却无法随心忘了他,随心,不爱他。柴一死后再不言爱。活着既然斩不断理还乱,痛苦地记着爱着,那么死后,便终于可得解脱了罢。裴其宣,是这样吗?终于可以解脱了,所以你才笑了吗?
他用尽半生想实现的事终究是失败了。可却也收获了陪着他做这件事的人,这大概是意外之喜?不管怎样,裴马相伴半生,最后裴公子能笑着逝去,即使这笑是自嘲,是不甘,是遗憾,可或多或少也有对马的感谢和惜别。人生终是十全九美,能得一人相伴终生,至死不弃,也是幸运的吧。
好像很多读者亲盖章裴其宣真爱马小东的锤子都是裴最后笑着死在马怀里额,露珠实在憋不住了,于是就来说说自己不同的理解,虽然最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说啥了╯﹏╰思维零散语句杂乱请亲轻拍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4-09 23:10回复
    沙发!楼主我和你想的一样(´・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4-13 14:14
    收起回复
      按照本文的文风,应该是死前看到了来接他的人----柴一
      其宣的苦在内心,窥见一星半点的人都会心疼


      3楼2014-05-11 14:35
      收起回复
        同楼主,裴真爱是柴一,也觉得最后是对马的感谢和惜别。马小东是个老好人......


        IP属地:中国台湾4楼2014-07-05 13:30
        收起回复
          裴其宣是情深不寿。
          但他心里一定有马小东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04 14:09
          收起回复
            窃以为用情至深、也最苦的该是 小东 吧,但最通透情之一字的也是小东。前世遇人皆为物欲凡俗之辈,根本无真情,却也一心敬老爱人。大幸的是,转世为人,遇到如此可爱之人。所以治家事、惩恶吏,兼之满腔心血付与三人。衍之最爱的该是 柴容 ,其宣最爱的是柴颐吧,因着都是最初自幼相依相伴而生的情;卿书最爱的是 小东 无疑,因为他们也是彼此最初的真爱,所以奈何桥上最终相伴。说 小东 苦,是因为他是如此至爱着这三人,才能在卿书“上战场时提着心肝过日子”, “回来提着脸皮过日子”,才能在其宣迷离之际喊“柴一”时一一应答,才能在最后一刻搂紧衍之絮絮轻语,那是心中多少爱的蓄积呀。说 小东 乐,也属实,因为他从未 孑然无依 。而且相信那一起度过的岁月伴随的是每个人的真爱,这就够了。所以为 小东 的善落泪,是至善。【这是我从百科里看到的,大家可以看下~】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08-07 09:15
            收起回复
              其实岁月如酿,细细品来,唇齿留香。 多少爱恨纠缠,姹紫嫣红,到最后不过如过眼云烟,放不放下,舍不舍得,都烟消云散。 或是爱,或是恨。 花月倾城几人行,只是岁月又一春。 可惜,亦可叹。


              9楼2015-06-27 10:43
              回复
                又一春有几个地方触及我泪点 心里想着便难过 又忍不住翻来覆去的看。首当其冲便是楼主提到的裴其宣之死。柴颐当年处心积虑把其宣留在身边 这个“处心积虑”却白白便宜了柴容许多年 但柴颐对其宣的爱是半点不马虎的 小时候便初现端倪 长大后更是情深意重。所以礼尚往来 说裴其宣最爱的是柴颐 这个真真不过分。因此看到番外才发现 我心心念念最看好的这一对竟是其宣追求岁月静好这一境地的产物。着实无奈 却又合情合理无话可说。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5-07-10 20:51
                回复
                  衡文吧求关注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7-29 18: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