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环境,我校实行封闭管理。为了确保管理有效,措施得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一律予以劝退或除名,取向其在我校学习资格。
1、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顶撞教职员工者。
2、不遵守校纪班规,迟到或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者;旷课2天以上者。(学生病假、事假须有学生或家长当面请假否则是为旷课。)
3、凡进“三室一厅”、上网吧、看黄色书刊者。
4、有污秽语言、打牌、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行为者。
5、学生蓄长发,穿奇装异服,教室内穿背心、拖鞋,经教育两次仍不悔改者。
6、带外校学生或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或进入寝室者;晚间外出不归者。
7、学生一律住校,违反学校规定携带通讯工具、MP3、MP4,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8、学生谈恋爱,发现后经耐心教育仍不悔改者。
1、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顶撞教职员工者。
2、不遵守校纪班规,迟到或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者;旷课2天以上者。(学生病假、事假须有学生或家长当面请假否则是为旷课。)
3、凡进“三室一厅”、上网吧、看黄色书刊者。
4、有污秽语言、打牌、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等行为者。
5、学生蓄长发,穿奇装异服,教室内穿背心、拖鞋,经教育两次仍不悔改者。
6、带外校学生或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或进入寝室者;晚间外出不归者。
7、学生一律住校,违反学校规定携带通讯工具、MP3、MP4,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8、学生谈恋爱,发现后经耐心教育仍不悔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