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雒云,是一名侦探。今天我会去拜访一位教授。
教授的名字叫皮克西斯,还会来的,还有教授的朋友克劳德和教授的三个学生莱那徳,路易斯安娜与朋克
人都到齐后,皮克西斯与我们共进早餐,然后在中途离开回房。
教授离开不一会儿克劳德也以拿饮料的名义离开,朋克和莱那徳也离开了。
饭后,我们去找教授,可发现他的房门锁了,撞开门后我们发现他已经死了。
“快叫警察!”克劳德一脸焦急。
经过我的观察,皮克西斯的动脉好像被尖锐的东西扎到了,但是什么还不能确认。
但是动脉流出的血中有一丝蓝色。
“这是......”我不禁沉思。
旁边的地上也溅的有这样的蓝色。
我凑上去闻了闻。
“这是......墨水!”
难道作案工具是钢笔吗?中途离开饭局的人......还有克劳德的奇怪举动。
而且这个房间呈密室状,凶手是怎么弄得呢,我走到窗户边,看见窗户的拴头上有细细的划痕,我一下明白了。
“凶手制造密室的手法是知道了,但是......咦?那是什么?”我望向桌子底下,一只沾了血的钢笔,这就是凶器吧。
突然看见克劳德的手上粘着创可贴,我便问:“你的手怎么了?”
“这个伤......不小心划伤的......”克劳德有些手足无措。
“哦。”我暗暗的笑“凶手是找到了。”
四个人同时看向我“凶手是?......”朋克问。
“凶手就是你,克劳德!”
“不可能!”克劳德激动的大声反驳“你为什么说是我?!”
“因为你看见皮克西斯死的时候要叫警察,一般人都会先叫医生,除非你知道他已经死了。”
“这......”
“密室的手法很简单,只要在窗户的拴头上绑一条吊线,再走出去,往下一拉把线抽掉就可以制造密室。”我拿出一根吊线“这是我在窗户外的树丛里找到的,上面还有血迹,一定是你的,因为你在杀皮克西斯的时候不小心弄破了手上的伤,于是你制造密室的时候就沾上了血......”我不紧不慢的说着。
“还需要我让人去化验一下吗?”
“不用了......”克劳德开口了“是我干的。”
“就因为他盗用了我的创意......我去求他他还说如果不是他我的创意根本就毫无用处,我一激动便......”
“就算你怎么说,人已经死了,不能挽回了。”我淡淡的说。
@爱啃菜帮子 欠你的推理文QWQ是不是写渣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