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
浓缩的是精华,因为是机考,最稳妥的是先看一遍书做题,最后一周盯这个。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重点考点)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 会计法律(2) 会计行政法规(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②现行会计法:1999年10月31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实施
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
②代表法规:《。。。。。。。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财政部门
②构成:A、 会计规章、B、 会计规范性文件
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规范性文件: (排除上述就是)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
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培训、准入、运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表彰奖励) 4.会计监督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三、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注意理解)客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融资租赁)、重要性、谨慎性(不应高估、低估)、及时性原则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虚假的;变造——涂改、挖补
(三)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与我国的纳税 、预算等年度保持一致。
(四)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能为人民币。
(五)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外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文。(不是必须使用民族文字、外文,如果认为没必要,也可只用中文)
(六)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1)发生销货退回的,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2)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更正,应有原出具单位重开。★★★
(4)原始凭证的审核处理: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5)原始凭证的保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或查阅。
2、记账凭证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2)将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根据汇总后原始凭证开填制记帐凭证。
(3)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七)会计账簿
1、★
浓缩的是精华,因为是机考,最稳妥的是先看一遍书做题,最后一周盯这个。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重点考点)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包括(1) 会计法律(2) 会计行政法规(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②现行会计法:1999年10月31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实施
③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④会计法的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没有明确列入适用范围。
(2)会计行政法规。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制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某些方面。。。。。
②代表法规:《。。。。。。。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制定主体: 国务院财政部门
②构成:A、 会计规章、B、 会计规范性文件
A.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如:《。。。。。。。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例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规范性文件: (排除上述就是)注意点: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同时应各自作为多选把握。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选择)
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会计市场管理(培训、准入、运行、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表彰奖励) 4.会计监督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
(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三、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注意理解)客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融资租赁)、重要性、谨慎性(不应高估、低估)、及时性原则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伪造——虚假的;变造——涂改、挖补
(三)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与我国的纳税 、预算等年度保持一致。
(四)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只能为人民币。
(五)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外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文。(不是必须使用民族文字、外文,如果认为没必要,也可只用中文)
(六)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1)发生销货退回的,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2)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更正,应有原出具单位重开。★★★
(4)原始凭证的审核处理:
★a、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b、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5)原始凭证的保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或查阅。
2、记账凭证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2)将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根据汇总后原始凭证开填制记帐凭证。
(3)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七)会计账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