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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TMAC
闻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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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乙打倒在地,乙的仇人丙路过,便拿刀刺杀乙,后来发现乙倒地时已经死亡,那么丙怎么判?
街头王子祘
闻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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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_Love_涛
赫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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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者的见解不同,我们的是张教授的教材,他的说法是由于已经死亡的人不具有被杀的可能,属于对象不能犯,应当不以故意杀人论处。但是司法部的解释好像是赞同以故意杀人未遂论处。有一个司考题有点类似。
法盲可悲
闻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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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而不能
水告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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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桥遗梦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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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赞同无罪
执着勇敢
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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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客观原因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主客观相符合。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Andy清茶壶底心
闻名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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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不能犯,无罪
空之轨迹星之泪
小有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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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
哥寂寞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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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要按张明楷观点
不过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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