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寨乡红旗村干部王先科利用手里那一点权利,自己签字,自己盖章,未取得当事人同意, 私自就把两名父亲已去世十几年的孤儿的土地变更到他自己的名下,告到乡政府,乡政府裁定,返还当事人,但是王先科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就撤销了乡政府的裁定,这种强取豪夺竟能得到县政府的支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说明王先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乡政府,县委也对此事调查了,确实属事实,可县政府却视这些证据于不顾,无凭无据无事实的撤销了程寨乡人民政府的裁定!我们的政府是怎么了?这个社会还有王法吗?也希望各位领导对此事予以关注!还社会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