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逼高二狗啊,咩咩,就要会考了,还是想写这篇文章。
计划分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篇:
论思想(论庄、论儒)
论政治
论处世(养生)第二篇:
论诗
论文
论行止
第三篇:
论书
论音乐
论杂事
不过以目前的形势看,估计是不太能完成了。
嵇康阮籍思想比较:(第一篇)
嵇康的哲学思想是与庄子的齐物论一脉相承的。这一特点,处处可见。
譬如《卜居》中这样说:
“是以机心不存,泊然纯素,从容纵肆,遗忘好恶,以天道为一指,不识品物之细故也。”
行文颇是有些庄子的味道。“机心不存”的“机心”,大抵和庄子所谓的“成心”,并未无太大的区别。而“以天道为一指”应是源自齐物论中“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这一说法的。这句话应是有些难懂。其实通了“指”、“马”二字,也便算其义自现了。“指”可以参考《公孙龙子》的《指物论》一篇。大抵是兼乎“能指”与“所指”两者的比较抽象的“认知”的概念。而“马”则被闻一多先生解释为“砝码”那样作计量工具使用的概念,大抵应该是不错的。若是直译的话便是“天地是一种认识,万物是一种度量。”大体也通,虽然还是有些不知所谓。当然,我也以为嵇康对于庄子这句话大抵还是取的内在义,无非是确立一个齐同万物的观点。而这种齐同万物、“遗忘好恶”的观点,就是所谓老庄哲学在实践中的一个特色了吧。
苏轼也曾也过类似的句子:
“夫所为求褔而辞祸者,以褔可喜而祸可悲也。人之所欲无穷,而物之可以足吾欲者有尽,美恶之辨战乎中,而去取之择交乎前。则可乐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是谓求祸而辞褔。夫求祸而辞褔,岂人之情也哉?物有以盖之矣。彼游于物之内,而不游于物之外。物非有大小也,自其内而观之,未有不高且大者也。彼挟其高大以临我,则我常眩乱反复,如隙中之观斗,又焉知胜负之所在。是以美恶横生,而忧乐出焉,可不大哀乎!”
这段话出自《超然台记》,大抵也是抒发作者一种超然的感情吧。置于今日,大抵又是个“朴素辩证法”的例证。
但我总觉得庄子的理论不应是这样,毕竟“朴素的辨证思想”是老子之所创。庄子既于道家中别立一派,自然也不会甘于炒冷饭。故而,我觉得单就“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来说,大抵是“将天地作为一个整体一起认识,将万物作为一个整体一起度量”这样理解来的更好一些。并不是只看某些“对立统一”的两方面,而是将一切多元的万物统一于天地之中一齐看待。尽量减少人为观念的划分。区别于老子的“一二三万”理论而是别为一派“万一”理论。
《卜居》原是有些像《逍遥游》的是重讲境界而轻讲理论的。而嵇康的另一篇文章《声无哀乐论》则是专讲理论的。
还记得《齐物论》一开篇是用“天籁、地籁、人籁”来引起讨论的。这样看来,大概魏晋时期以“声有无哀乐”为论题清谈,大概也是此之遗绪。
在这篇文章中,嵇康如此说道:
“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
天地结合,产生了万物,寒来暑往,构成了五行。所以“章”就是五色,生发为五音,声音发出来,就像味道在于天地之间一样,它的好或者不好,即是遭遇了搅扰,它本身只会维持自己的样子而不会变化的。怎和会因为爱憎哀乐而变化。说到音调和声音的和谐,这是人心所希望的,感情所汇聚的,人们知道感情不能太恣意,欲望不能过度。依据其所用,常常节制它,是的哀伤和快乐都不至于太过。这就是它的大略了。这样的话,说什么快乐,是钟鼓说的吗?说什么哀伤,是哭泣说的吗?就此而言,玉帛并不是礼敬的本质,歌舞也不是哀乐的主宰。
之后又是秦客不断对主人问难,而主人则每次都巧妙地回答了他。逼得秦客不得不抬出了圣贤的高帽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主人却说:
“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
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
从中大可看出一种科学的精神。这似乎和我们所谈的问题有些远了,但我觉得,庄子的思想正是提出了一种科学的精神,虽然因为社会经济种种原因而没能促进科技的发展,但毕竟明确的提出了这种精神。此一点,我们后面再谈。
1.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 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2.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3.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龠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龠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
4.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
上面罗列的四条,具是嵇康借声音与哀乐的关系,例证了物质精神的关系,阐述庄子“物化”的概念。大抵便是,事物各有不同是有其自然的属性的,但能使人产生如何的感受,却是人情自身的变化。然而人心的变化却要待物而成,没有物这个条件便不能产生。
而其中第四条又对“认识事物”这一问题,做了一点论述,即“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
人情各不相同,各自有对事物的理解,那么就会将他们所想的表达出来,若是见解很平和,哀乐很平正,则没有想要马上表达的,故而最终认识到声音本身的性质即“躁静”。
以上是嵇康哲学的一点阐释,而由这个哲学出发,自然也会有其处世观,见下。
计划分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篇:
论思想(论庄、论儒)
论政治
论处世(养生)第二篇:
论诗
论文
论行止
第三篇:
论书
论音乐
论杂事
不过以目前的形势看,估计是不太能完成了。
嵇康阮籍思想比较:(第一篇)
嵇康的哲学思想是与庄子的齐物论一脉相承的。这一特点,处处可见。
譬如《卜居》中这样说:
“是以机心不存,泊然纯素,从容纵肆,遗忘好恶,以天道为一指,不识品物之细故也。”
行文颇是有些庄子的味道。“机心不存”的“机心”,大抵和庄子所谓的“成心”,并未无太大的区别。而“以天道为一指”应是源自齐物论中“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这一说法的。这句话应是有些难懂。其实通了“指”、“马”二字,也便算其义自现了。“指”可以参考《公孙龙子》的《指物论》一篇。大抵是兼乎“能指”与“所指”两者的比较抽象的“认知”的概念。而“马”则被闻一多先生解释为“砝码”那样作计量工具使用的概念,大抵应该是不错的。若是直译的话便是“天地是一种认识,万物是一种度量。”大体也通,虽然还是有些不知所谓。当然,我也以为嵇康对于庄子这句话大抵还是取的内在义,无非是确立一个齐同万物的观点。而这种齐同万物、“遗忘好恶”的观点,就是所谓老庄哲学在实践中的一个特色了吧。
苏轼也曾也过类似的句子:
“夫所为求褔而辞祸者,以褔可喜而祸可悲也。人之所欲无穷,而物之可以足吾欲者有尽,美恶之辨战乎中,而去取之择交乎前。则可乐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是谓求祸而辞褔。夫求祸而辞褔,岂人之情也哉?物有以盖之矣。彼游于物之内,而不游于物之外。物非有大小也,自其内而观之,未有不高且大者也。彼挟其高大以临我,则我常眩乱反复,如隙中之观斗,又焉知胜负之所在。是以美恶横生,而忧乐出焉,可不大哀乎!”
这段话出自《超然台记》,大抵也是抒发作者一种超然的感情吧。置于今日,大抵又是个“朴素辩证法”的例证。
但我总觉得庄子的理论不应是这样,毕竟“朴素的辨证思想”是老子之所创。庄子既于道家中别立一派,自然也不会甘于炒冷饭。故而,我觉得单就“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来说,大抵是“将天地作为一个整体一起认识,将万物作为一个整体一起度量”这样理解来的更好一些。并不是只看某些“对立统一”的两方面,而是将一切多元的万物统一于天地之中一齐看待。尽量减少人为观念的划分。区别于老子的“一二三万”理论而是别为一派“万一”理论。
《卜居》原是有些像《逍遥游》的是重讲境界而轻讲理论的。而嵇康的另一篇文章《声无哀乐论》则是专讲理论的。
还记得《齐物论》一开篇是用“天籁、地籁、人籁”来引起讨论的。这样看来,大概魏晋时期以“声有无哀乐”为论题清谈,大概也是此之遗绪。
在这篇文章中,嵇康如此说道:
“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
天地结合,产生了万物,寒来暑往,构成了五行。所以“章”就是五色,生发为五音,声音发出来,就像味道在于天地之间一样,它的好或者不好,即是遭遇了搅扰,它本身只会维持自己的样子而不会变化的。怎和会因为爱憎哀乐而变化。说到音调和声音的和谐,这是人心所希望的,感情所汇聚的,人们知道感情不能太恣意,欲望不能过度。依据其所用,常常节制它,是的哀伤和快乐都不至于太过。这就是它的大略了。这样的话,说什么快乐,是钟鼓说的吗?说什么哀伤,是哭泣说的吗?就此而言,玉帛并不是礼敬的本质,歌舞也不是哀乐的主宰。
之后又是秦客不断对主人问难,而主人则每次都巧妙地回答了他。逼得秦客不得不抬出了圣贤的高帽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主人却说:
“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
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
从中大可看出一种科学的精神。这似乎和我们所谈的问题有些远了,但我觉得,庄子的思想正是提出了一种科学的精神,虽然因为社会经济种种原因而没能促进科技的发展,但毕竟明确的提出了这种精神。此一点,我们后面再谈。
1.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 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2.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3.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龠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龠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
4.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
上面罗列的四条,具是嵇康借声音与哀乐的关系,例证了物质精神的关系,阐述庄子“物化”的概念。大抵便是,事物各有不同是有其自然的属性的,但能使人产生如何的感受,却是人情自身的变化。然而人心的变化却要待物而成,没有物这个条件便不能产生。
而其中第四条又对“认识事物”这一问题,做了一点论述,即“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
人情各不相同,各自有对事物的理解,那么就会将他们所想的表达出来,若是见解很平和,哀乐很平正,则没有想要马上表达的,故而最终认识到声音本身的性质即“躁静”。
以上是嵇康哲学的一点阐释,而由这个哲学出发,自然也会有其处世观,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