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刚开始听苏打绿,是一首当时大街小巷飘遍的《小情歌》,五年前我开始看《小时代》,我的一个女同学借给了我和我说很好看可我并不那样觉得,但仍是看了五年。十年前我知道哈利波特,因为鼻涕味的糖果,和那只像英雄一样的鹿。我并没有炫耀时间的打算,喜欢或者热爱的长短无法论定一个人喜欢的深度,并非时间越长你爱的就越深,也不是说时间短你也有可能狂热的无法自拔。毕竟,这种东西根本就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我似乎展开了不得了的话题,究竟是用来探讨爱情的方式或是爱情的程度哲理,都不是我想要说的,我列举的那些时间,只是想证明你所喜欢的事物被越来越多人喜欢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也许我不是一个善于和别人沟通,和别人相处的人,造就了我这样的想法。我不知道怎样把那些触动灵魂的感觉一一诉说给旁人听,然后再听他们讲他们同你一样热爱的事物的看法,这真是太可怕了。就好比我从来听不得别人在我面前谈论那些我所支持钟意的东西,可以是一本书或是一个人,别人侃侃而谈,我却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像心爱的东西借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我不喜欢同别人争论,所以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就悄悄的走开,月亮每天要有这么多人看,可我自私又孤傲的觉得,我的月亮才是真正的月亮。
你们又怎么会知道,我写的是一个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