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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多引用法学理论知识,尤其是西方法哲学的内容,来让跟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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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议就是多引用法学理论,尤其是西方法哲学的内容,来让跟多的人了解法的内涵。 

 我们国家现在引发法与道德的讨论已经是非普遍了。但是严重缺乏理论知识。也就是说都是一些没有法律基础的人在讨论问题。这样的局面是永远也不会从泥潭中走出的。 

 西方法学界在此领域内的讨论已经上百年了。虽然我也是一个刚刚法学毕业的但是也是一个门外汉。单单是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 

 所以应该多多参考他人的理论,运用在中国法与道德的问题上。  



IP属地:黑龙江1楼2007-09-10 07:36回复
    恩恩,有理有理。


    2楼2012-05-0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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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于重视理论表示赞同。二,对于学习西方表示相对肯定,学习他人之长有利于吸收精华为我国所用。三,西方的长处显而易见,不过还是该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照搬照套容易僵化,个人以为,可学但要适当,法学理论发展,但合理科学发展更为重要,毕竟一个和实际脱节的法律实施起来现实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打个大问号。还是在学的过程中活学活用批判创新。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3-07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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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哲学,已然成为中国法学研究的思潮,我看过陈兴良写的刑法哲学等等。法哲学是哲学在法学领域的应用,并用哲学的专业语言解释法学内容。表面上看,好像已经透析了法学等概念的本质,因为它进行了高度的抽象概括性分析,人们的思维往往是,只要这个东西抽象概括,那么这个东西就是本质,哲学本身就是抽象的,如把法学哲学化,只能说是,把法学内涵变得抽象,就怕进入这样的误区。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来源于社会实践,应用于社会实践,所以 要做一个实践型的法学家。法理学、法哲学本身是非常高级的学科,在西方,法理学的优秀学者们都先是从部门法开始的,然后在上升到法的抽象理论研究。同时,类似法理学等学科,对于法律人来说,无论你研究什么,事要办其终身的。然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哎,大一开一次课,以后就没有了,法理学功底极其差劲,怎么叫学生对学术产生兴趣,即使产生兴趣,也说不出来。


        4楼2013-03-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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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本人观察,我国现在,法律给大众的法外空间越来越少,也就说明了一个问题,法律越来越多的插手普通的道德问题。................


          5楼2013-03-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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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倡导。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3-21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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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一篇文章《法学规律的数学模型更新》,万方数据库中有。似乎比西方法理学教科书好。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2-0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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