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在1905年推动了第三次大型改革(立宪运动),在预备立宪的准备方案中,提及要成立咨议局(省议会)及资政院(议会),作为未来议会政治的准备。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十三日,清政府诏令设资政院(议会),九月十三日命令各省督抚在省会速设咨议局(省议会),并筹备各府州县议事会。
宣统元年(1909年)正月,清廷命各省尽快成立咨议局(省议会),筹办地方自治。江西巡抚冯汝骙回电遵办。咨议局(省议会)是清朝末年立宪运动中在各省成立的省级民意机构,咨议局(省议会)议员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意代表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