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乐器一般按“八音”分类。“八音”就是我国最早按乐器的制造材料来对乐器进行分类的方法,最早见于《周礼•春宫》,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pao)、竹”八类:
“金”类包括钟、铃、鎛(bo)、镛、铙(nao)、笙钟、颂钟等;
“石”类包括玉磬(qing)、、笙磬、颂磬、鸣球等;
“土”类包括埙(xun)、缶(fou)等;
“革”类包括县(xuan)鼓、鼗(tao)、应鼓、搏(bo)拊(fu)等;
“丝”包括琴、瑟、筑、筝等;
“木”类包括圄(yu)、柷(chu)等;
“匏”类包括竽、笙、簧等;
“竹”类包括箫、龠(yue)、笛、篪(chi)等。
这“八音”中的乐器,在后世被称为“华夏旧乐”或“华夏旧器”,意思是指纯正的汉民族乐器,主要是为了与外来的乐器有所区别。
在西汉的丝绸之路开通之后,中国大陆是出现了大量的“胡夷之乐”,如琵琶类、箜篌类、筚篥、羯鼓、羌笛等等,因为这些乐器也能够按照“八音”分类法进行分类,而未重新发明新的分类法。
在唐代时的“骠国”(今缅甸)进贡了大量“骠乐器”,这些乐器用周制“八音”无法分类,故此,在仍然沿用“八音”的名称之下,做了一些变化。据《新唐书•南蛮•骠传》中记载,唐代“八音”将周制“八音”的“石”、“土”、“木”三类改为“贝”、“牙”、“角”,所以唐制“八音”为“金、贝、丝、竹、匏、革、牙、角”:
“金”类包括铃钹、铁板;
“贝”类包括螺贝;
“丝”类包括大匏琴、独弦匏琴、小匏琴、鼍(tuo)首筝、凤首箜篌、龙首琵琶、云头箜篌;
“竹”类包括横笛、两头笛;
“匏”类包括大匏笙、小匏笙;
“革”类包括三面鼓、小鼓;
“牙”类包括牙笙;
“角”类包括三角笙、两角笙。
“金”类包括钟、铃、鎛(bo)、镛、铙(nao)、笙钟、颂钟等;
“石”类包括玉磬(qing)、、笙磬、颂磬、鸣球等;
“土”类包括埙(xun)、缶(fou)等;
“革”类包括县(xuan)鼓、鼗(tao)、应鼓、搏(bo)拊(fu)等;
“丝”包括琴、瑟、筑、筝等;
“木”类包括圄(yu)、柷(chu)等;
“匏”类包括竽、笙、簧等;
“竹”类包括箫、龠(yue)、笛、篪(chi)等。
这“八音”中的乐器,在后世被称为“华夏旧乐”或“华夏旧器”,意思是指纯正的汉民族乐器,主要是为了与外来的乐器有所区别。
在西汉的丝绸之路开通之后,中国大陆是出现了大量的“胡夷之乐”,如琵琶类、箜篌类、筚篥、羯鼓、羌笛等等,因为这些乐器也能够按照“八音”分类法进行分类,而未重新发明新的分类法。
在唐代时的“骠国”(今缅甸)进贡了大量“骠乐器”,这些乐器用周制“八音”无法分类,故此,在仍然沿用“八音”的名称之下,做了一些变化。据《新唐书•南蛮•骠传》中记载,唐代“八音”将周制“八音”的“石”、“土”、“木”三类改为“贝”、“牙”、“角”,所以唐制“八音”为“金、贝、丝、竹、匏、革、牙、角”:
“金”类包括铃钹、铁板;
“贝”类包括螺贝;
“丝”类包括大匏琴、独弦匏琴、小匏琴、鼍(tuo)首筝、凤首箜篌、龙首琵琶、云头箜篌;
“竹”类包括横笛、两头笛;
“匏”类包括大匏笙、小匏笙;
“革”类包括三面鼓、小鼓;
“牙”类包括牙笙;
“角”类包括三角笙、两角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