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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南昌市新建县县长黄耀华、西湖法院院长雷虹贪污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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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南昌市新建县县长黄耀华、西湖法院院长雷虹贪污168万元,杀人灭口,毒害儿童,违法关押拷打(受害人)等犯罪事实
  举报人:张红英,女,成年人,离弃,住南昌市西湖区绳金塔街道居民。  被举报人:黄耀华,男,61年生,职务:南昌市新建县县长。  被举报人:雷虹,女,59年生,职务: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院长。  举报的主要内容:  一、黄耀华、雷虹利用我帮他们签了168万元协议款贪污后,杀人灭口,毒害儿童(对一个当时不到8岁的小孩,打针投毒)。  二、雷虹与黄耀华密谋,利用职务之便,拿了东湖法院的6.4 万元公款,帮助我前夫养小孩,并达成合谋共识。  三、为了方便给孩子治疗(被打针投毒,产生了后遗症以及失学),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无辜遭到黄耀华与雷虹命西湖治安大队跨区跨
段,违法关押拷打,打得我自杀,害得我小孩流落街头、失学、生病、无人看管。  事实与理由:  2010年以来,我常在南昌市委、市政府(有时也到北京)上访,告南昌市原东湖法院院长雷虹(现任西湖法院院长),纵容其法官魏群,
在审理我小孩抚养案件时,徇私分文未判,还盗取我小孩教育费原始发票,又调动黑社会人员在魏的办公室打得我的头严重受伤,告雷虹勾结
东湖纪委书记喻国泰,指使南昌市东湖豫章派出所民警对我刑讯逼供,更改笔录(因我在被打时,报了案,打人者告知民警是受法官魏群指使
的,并做了笔录,当时这份笔录我也看到了内容)。同时雷虹又剥夺了我小孩的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  2011年4月,由南昌市信访局原局长黄耀华(现任新建县县长)与雷虹等精心策划、蓄意谋杀、假装拿16万元给我,要我停访息诉,并达
成一致协议,结果利用我签了168万元协议款去分赃,却迟迟不肯给我16万元,来杀我灭口。  贪污的经过:  当我2011年4月中旬,第一次帮他们签协议的时候,是以我居住在西湖区的名义来到西湖区信访局在相关人员事先就准备好了的6份8万元
的协议,催促我签了名,按了手印,要说明的是,不是一式6份,而6份都是原件,况且协议下方也没有任何提示,并有计谋的始终不肯拿一份
协议给我,以此同时,又以同样的做法,以我妈妈居住在红谷滩新区的名义,便在我妈妈家中,让我妈妈也签了3份8万元的协议,同样也没拿
一份协议给我妈。  就这样,我和我妈妈第一次帮他们签了72万元的协议款,接着72万元协议款被相关领导签了名,盖了章,把钱领走了。过了十几天,也就
是4月下旬,他们(西湖区的人)又找到我,要我第二次签协议,说什么第一次我和我妈妈帮他们签的协议“作废”。而“作废”的协议不拿
出来给我们“作废”,实际上就是要让我帮他们第二次签协议把钱贪走,来杀我灭口。  无奈,在他们精心策划的圈套下,我总以为第二次帮他们签了协议款,会把16万元给我,总想带着孩子过安稳的日子。于是又在西湖区信
访局里,此刻当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协议时,发现与第一次签的协议的内容不但完全不一样,且是6份16万元一张的原件协议款,当然这也
不是一式6份,而还是6份原件,当时,我就有点担心是圈套不想签,这时,西湖信访原局长唐祝华说,这是黄耀华的意思,黄耀华跟“我们”
西湖某高层领导打了电话,签完了协议过几天就会给你钱。听了唐祝华的话,信以为真,就毫不犹豫的又帮他们签了96万元的协议款去分赃,
就这样我先后共帮他们签了168万元协议款。然后,他们把钱领走了分了赃。还是迟迟不给我16万元。  谋杀和毒害儿童的经过:  2011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把我的孩子从南昌市进贤门小学二(3)班教室接到孩子的爷爷家,让一男一女给我的孩子打了针,在这期间
孩子的爷爷告知我小孩是做亲子鉴定,是与东湖法院合谋的,如果孩子是父亲的,就夺回扶养权。拿安眠药给孩子吃。嫁祸我拿的,并要四处
传我有神经病,如果孩子不是父亲的,就要毒死小孩,来嫁祸于我毒死的,一切就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决定孩子的命运。然后,孩子的父亲
与教师吴志群从2011年5月10日开始每天按他们的计划,一天共拿5粒安眠药给我的孩子吃,一直吃到5月14日,被我发现才没吃。  在此之前,雷虹与黄耀华密谋,利用手中的权力,拿了东湖法院的6.4万元的公款,帮我前夫养孩子,并与我前夫和家人达成合谋共识,
做亲子鉴定,达到移花接木、混肴视听、推卸责任的目的,好让外人以为虎毒不食子,爷爷、奶奶不会毒害自己的孙子,更让外人不相信我说
的事实,以致于达到他们的目的。  那时那刻,不管我的孩子是不是我前夫的,那16万元始终是得不到,是前夫的,我就要被送到神精病医院关起来,孩子也要离开我,不是
前夫的,孩子的命不保,我也要被处决。总之,灭我的口以成定局(按黄耀华的话说,拿钱给我,要让我得到,用不到)。  就在这时,突然,在这星河天界,有一双神密的眼睛,不忍让悲剧更深层的恶化,便让我惊奇的发现了案情,此时,我的孩子已失学、发
高烧,“昏迷不醒”半夜抽筋,于是我立即向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绳金塔派出所刑事报案,并要求验血、验尿、刑事立案,然,绳金塔派出
所以负责人为首参与谋杀,不予立案……,只是开一张验伤证明,当来验伤时,法医说:“毒气排掉了,不验了,(此事上了南昌电视台)基
此,耽误了我小孩最佳治疗时期,造成我小孩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以及失学。  早在事发前,我已发现进贤门小学的老师吴志群有谋杀迹象,其受他人指使,长期体罚我的小孩,并多次逼迫我的小孩诬陷我在饭里面、
菜里面放了安眠药,想毒死自己的孩子,当我小孩不肯说时,就打得我的孩子鼻子流血(身上有伤)还要叫我的孩子说是被我打的,同时,四
处向我小孩同学家长传我有神精病,为此,多次向绳金塔派出所报案要求救,同时也多次向校领导反映,却都不予理睬,反而更加猖狂。  显然,这是十分明显的精心策划、蓄意谋杀灭口、贪污、毒害儿童的恶劣事件,诚然,在这时,我坚决要求退还所签的168万元协议,因
168万元协议款已经被贪走了,实在拿不出,在这种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给了我16万元。  然而,我的孩子已受伤、失学,以及被打针、吃安眠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为了方便给孩子治疗能早日回校上课,就在2011年11月2日
来到市委想找相关人员问清原由,因我脚有伤不方便,当来到市委坐在门卫旁边休息不到十几分钟,西湖治安大队和绳金塔派出所民警穿着警
服,开着警车跨区跨段来到红谷滩新区地段跟我安了一些罪名,对我严刑拷打关押(9天),打得我痛得受不了,含冤自杀,经救生还,害得
我小孩流落街头、失学、生病、无人看管。  当然,西湖区治安大队在关押我时告知,是打了针,做了亲子鉴定,老师有过错,但,是奉了上面的命令,非要关我。  关于打针有三个版本,西湖区信访原局长唐祝华说是打了预防针,西湖治安大队是做了亲子鉴定,外界传说是打在动物身上的试验针。  一个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人,一个尊纪守法的人,一个保护孩子生命的母亲,何罪之有?  一个孩子,一个当时还不8岁的孩子,一个原本心灵受伤的孩子,又有何罪之有?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孩子是国家之动脉,民族之希望,中华之少年顶天立地男儿当自强,身为中华儿女,必须有责任,有
义务,把我们的孙子培养成最杰出的人物,最伟大的人物,来把我们的祖国早日推向民族复兴大业。  到目前为止,此案无人调查,无人过问,有的贪官边腐边升。  综上所述,以黄耀华、雷虹等贪官为了贪污杀人灭口,毒害我中华之少年,我泱泱大国国法威严岂容尔等践踏,争你自己的人格,便是为
国家争人格,争你自己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因此请求中央最高机关监督地方政府依法立案调查,将严惩犯罪嫌疑人。
  举报人:张红英   2013年4月26日


1楼2013-07-19 15:38回复
    究竟是什么样的麻烦?竟让你也是感到很是为难?


    IP属地:福建7楼2013-07-1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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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斯顿发我够味儿


      8楼2013-07-1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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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还是那个乞丐的传家宝。


        IP属地:福建10楼2013-07-1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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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DSFGJHHL


          12楼2013-07-19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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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耀华中央有人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5-01-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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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耀华中央有人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25-01-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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