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阜才中学涉嫌瞒报死亡事故,官方沉默
提要:根据国家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而磁县阜才中学事件发生后,采取瞒报私下解决了事,至今没有将情况上报安监部门。学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触电身亡
2013年6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磁县阜才中学电死人了,《今日中国论坛》就此深入调查。
在磁县教育局,记者见到办公室主任刘国勇。他说,负责安全的副局长姓陈,可以向他了解情况。记者辗转寻找陈局长电话,他始终不接电话。
经过多方了解,最终清楚了死者的相关情况。死者索修云,在学校工作近六年,于5月2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洗澡时触电身亡,其儿子也触电受伤。
教育局协调乡政府及学校私了解决问题
经过教育局局长协调,学校及死者所在的陶泉乡政府总共赔偿死者家人30万私了。
死者的父亲还表示,谈判十几天不给解决,学校曾经推说是电力局没有按装漏电保护器。当时学校及死者家人均找来律师商谈赔偿事宜,经过律师计算,如果按照工伤事故计算应该赔偿84万,如果按照意外事故计算应该赔偿49万,后来就不以这个说了,律师由于压力也不坚持了,最终按30万确定。记者联系学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具体情况不必再问了。
阜才学校一位叫武本金的负责人,对于记者的提问都答不知道。
省安监局:应该属于瞒报
磁县安监局:无须报安监部门
就此,河北省安监局的答复是,这种事件属于必须按照规定上报的范围,如不上报就构成瞒报,要依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
记者联系磁县安监局,值班人员表示,电死人属安全事故,经过查询,目前没有此类事件的报告。
邯郸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贺副处长表示:经过查询没有此事件上报记录,学校发生电死人事件,应该上报。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必须由安监部门调查认定。
就此,我们于6月26日向磁县安监局反映此事,要求依法查处,安监局姚主任表示,没有此事件的上报记录,当即请示局长后表示,当时事件已经反映到县应急办,并表示需要派人调查后,给予回复。
五天后的7月1日,磁县安监局办公室姚主任答复,不属于安全事故,无须报安监部门。
磁县有官方沉默
记者联系磁县教育局局长和志坤,几次打其手机电话,和局长始终不接。记者用短信表明身份及了解情况的要求,最终这位局长也没有与记者联系,就是不接记者的电话。对此,记者将跟踪报道。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提要:根据国家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而磁县阜才中学事件发生后,采取瞒报私下解决了事,至今没有将情况上报安监部门。学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触电身亡
2013年6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磁县阜才中学电死人了,《今日中国论坛》就此深入调查。
在磁县教育局,记者见到办公室主任刘国勇。他说,负责安全的副局长姓陈,可以向他了解情况。记者辗转寻找陈局长电话,他始终不接电话。
经过多方了解,最终清楚了死者的相关情况。死者索修云,在学校工作近六年,于5月25日下午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洗澡时触电身亡,其儿子也触电受伤。
教育局协调乡政府及学校私了解决问题
经过教育局局长协调,学校及死者所在的陶泉乡政府总共赔偿死者家人30万私了。
死者的父亲还表示,谈判十几天不给解决,学校曾经推说是电力局没有按装漏电保护器。当时学校及死者家人均找来律师商谈赔偿事宜,经过律师计算,如果按照工伤事故计算应该赔偿84万,如果按照意外事故计算应该赔偿49万,后来就不以这个说了,律师由于压力也不坚持了,最终按30万确定。记者联系学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向记者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具体情况不必再问了。
阜才学校一位叫武本金的负责人,对于记者的提问都答不知道。
省安监局:应该属于瞒报
磁县安监局:无须报安监部门
就此,河北省安监局的答复是,这种事件属于必须按照规定上报的范围,如不上报就构成瞒报,要依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
记者联系磁县安监局,值班人员表示,电死人属安全事故,经过查询,目前没有此类事件的报告。
邯郸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贺副处长表示:经过查询没有此事件上报记录,学校发生电死人事件,应该上报。是否属于安全事故必须由安监部门调查认定。
就此,我们于6月26日向磁县安监局反映此事,要求依法查处,安监局姚主任表示,没有此事件的上报记录,当即请示局长后表示,当时事件已经反映到县应急办,并表示需要派人调查后,给予回复。
五天后的7月1日,磁县安监局办公室姚主任答复,不属于安全事故,无须报安监部门。
磁县有官方沉默
记者联系磁县教育局局长和志坤,几次打其手机电话,和局长始终不接。记者用短信表明身份及了解情况的要求,最终这位局长也没有与记者联系,就是不接记者的电话。对此,记者将跟踪报道。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