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罗山县周党镇李楼村的报账员朱某,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将村集体的征地补偿款98万元,用于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62天共计获利13770.92元。目前朱某已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正式批捕。
朱某,49岁,现任罗山县周党镇李楼村的报账员。2012年底,罗山县人民政府因修建北安路征用了朱某所在村委会的部分土地,并通过财税部门支付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2013年1月12日,被告人朱某到当地财税部门代领了该村群众的征地补偿款,财税部门给其出具了金额为984743元的现金支票。朱某将此款取出后存入以个人名义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的农行卡。
4月14日,朱某将其中的98万元征地补偿款用于购买互联网理财平台有利网提供的理财产品,在5月和6月两月,朱某共两次获得有利网返还的利息月13770.92元。案发后,朱某已经通过转让债权收回投资,并将挪用公款获利的非法所得13770.92元退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