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给你说一个我们县某个农村小学上周的事儿吧。一小学一年级学生(7岁)由婶婶带着去,同行的还有他婶婶的两个小孩,途中他婶婶给了五块钱自家小孩让他们先走,自己把7岁的小孩残忍杀害,弃尸草丛。7岁学生的班主任那天上午没有注意学生有没有来(其实在农村小孩不来的现象很普遍),班主任没有通知家长,结果中午家长来学校找才发现小孩失踪了,最后找到了尸体。
问题出来了,家长认为是老师的过错导致了小孩的死亡,在网上大肆宣扬,对真正残忍杀害自己小孩的凶手却一笔带过。哈哈,学生被人预谋残忍杀害都能赖到老师、学校头上,更何况是意外溺水身亡!恕我直言,就算是老师真的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家长和社会舆论也不会放过老师,他们会说你没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哈哈,再退一步,就算你周周班会课都在强调安全,家长和社会舆论依然不肯罢休——他们会说你那不是真正的安全教育,只是形式,没有起到真正作用,这学生溺水就是最好的证据。。。
说了这么多,我已经无力吐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