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09 10:29 作者:发改委 浏览次数: 701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依据内发改规范字 [2013]2号和[2007]615号文件精神,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一、培训车型
1.大型客车(A1)收费标准:4284元,每期82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54学时)。
2.牵引车(A2)收费标准:4743元,每期88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60学时)。
3.城市公交车(A3)收费标准:6246元,每期120学时(理论36学时、操作84学时)。
4.中型客车(B1)收费标准:4041元,每期82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54学时)。
5.大型货车(B2)收费标准:6228元,每期118学时(理论34学时、操作84学时)。
6.小型手动挡汽车(C1)收费标准:3402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7.小型自动挡汽车(C2)收费标准:3447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8.低速载货汽车(C3)收费标准:1413元,每期56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28学时)。
9.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收费标准:540元,每期48学时(理论26学时、操作22学时)。
10.残疾人专用车辆(C5)收费标准:3186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二、此培训收费标准含结业考务费200元(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计时IC卡、结业证书等费用),不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驾驶员考务费。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
http://www.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wlcbzfw737/msg105103688892.html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的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驾驶员培训质量,依据内发改规范字 [2013]2号和[2007]615号文件精神,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一、培训车型
1.大型客车(A1)收费标准:4284元,每期82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54学时)。
2.牵引车(A2)收费标准:4743元,每期88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60学时)。
3.城市公交车(A3)收费标准:6246元,每期120学时(理论36学时、操作84学时)。
4.中型客车(B1)收费标准:4041元,每期82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54学时)。
5.大型货车(B2)收费标准:6228元,每期118学时(理论34学时、操作84学时)。
6.小型手动挡汽车(C1)收费标准:3402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7.小型自动挡汽车(C2)收费标准:3447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8.低速载货汽车(C3)收费标准:1413元,每期56学时(理论28学时、操作28学时)。
9.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收费标准:540元,每期48学时(理论26学时、操作22学时)。
10.残疾人专用车辆(C5)收费标准:3186元,每期78学时(理论30学时、操作48学时)。
二、此培训收费标准含结业考务费200元(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计时IC卡、结业证书等费用),不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驾驶员考务费。
本收费标准执行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
http://www.wulanchabu.gov.cn/information/wlcbzfw737/msg105103688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