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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潘玮柏,就像一则传奇。
他是这个年纪的男生里为数不多的乖孩子之一:永远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回答问题,笔记一丝不苟,总是把校服扣子全部系得规规矩矩的,左胸前认真佩戴校徽。他站在那里的样子就好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桦,树叶子被阳光照耀,反射出金灿灿明亮的光。
帅气的男孩子,在16岁这样的年纪本身就很引人注目。而假使他的学习成绩又很好的话,那简直就是相当完美了。
潘玮柏偏巧就是这样,刚结束不久的全市中考,他是全市第一名。
他坐在我的左前方,从我的座位到他的座位,直线距离不到1米。我只要抬起头看黑板,眼睛的余光就可以看见他的后脑勺,还有右边的脸颊。他回答问题的时候,普通话很标准,声音很好听。
我很喜欢他。
喜欢往往是有原因的,是悄然增长的情绪,在不经意的时刻突然破土而出。
那是刚开学不久后的一个周六,不放假,因为要补课。所有同学都在复习功课,我照例又在看小说。
夏薇薇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我知道她并不喜欢我——她自己说过,一个女生可以笨而美丽,也可以聪明而丑陋,但假使不美丽又愚笨的话,那才真是无药可救。
而我偏偏就是那种无药可救的女生,所以被厌恶也是天经地义。
课间的时候我去上厕所,随手把小说塞到桌子下面的桌洞里。因为是随手放上去,所以没怎么放好,后来想起来,当时那本书露出一角,斜斜地放在书包上面,好像轻轻一碰,就要掉下来一样。这种十分危险的地理位置,是事件得以发生的条件之一。
是在我回教室的时候,就在我将要踏进教室的刹那,我突然看见了老王的背影,她在同学们身旁走走停停——看看这个的作业,看看那个的课本。
就在老王快走到我座位旁边的时候,夏薇薇猛地晃一下桌子,“啪啦”,那本课外书就掉在了地面上!
我不由自主地在教室门边顿住了脚步,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老王的视线因为这本书而突然掉转过来,那一刻,站在门口的我要很努力,才压抑住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
那本课外书,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两排课桌之间的地面上,浅浅橙色的封面,不怎么用低头就可以看见上面清晰的书名:《小王子》。
那是妈妈带回来的新书,中英文对照,彩色插图,精美得很。我喜欢极了,已经看了很多遍,那只痴情的狐狸、那朵骄傲的玫瑰花,它们在遥远的星球上,孤单而又执拗地守望爱情。
可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故事发生了关键性的转折——正在做习题的张怿看见王老师走过来,急忙站起来请教一道英语问题。站起来的时候他被椅子绊了一下,顺势就往后退了一步,恰好就踩在我的新书上!
我站在门口,清楚地看见他愣了一下,低头,捡起了那本书。
王老师也在这时走了过来,她看见张怿捡书,便问:“这是你的书?”
令我没想到的是,潘玮柏居然点了点头。
然后,我清楚地听到,他说:“中英文对照的书,我在练习阅读理解。”
王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低下头,开始认真地讲解起英语题目来。
我的一颗心,一点点,回复到了正常的位置。
那天,我很认真地对张怿说了一声“谢谢”。
可是潘玮柏没有什么表情,他点点头,用手擦擦被踩脏了的封面。
他说:“对不起,我就是觉得踩脏了你的书,有点不好意思。”
他顿了顿,又说:“这书挺好看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被那么多女生偷偷喜欢着的男孩子,突然愣住。一股暖流悄悄流淌开去,在严冬干燥的空气里,润物细无声。
或许,只是那么一瞬间,我悄悄地喜欢上了我们班最优秀的男生潘玮柏。因为这些原因,我不仅不恨夏薇薇,反而有些感激她——感激她让我和潘玮柏有了那么一点点擦肩而过的机缘。
于是,十六岁这一年我有了生命中第一个秘密——我在那个浅绿色、带一把小锁的日记本上,安静记录那些关于灰姑娘和王子的幻想:灰姑娘和王子,他们在华尔兹的裙摆和旋转里,目光相撞。12点钟响之后,灰姑娘遗落了水晶鞋,而王子弄丢了灰姑娘的踪迹。
在我的幻想里,我是灰姑娘,潘玮柏便是王子。
所以,我不怕所有人蔑视的目光,却独独害怕左前方的那个男生任何一点的不屑。
是因为喜欢,所以那么在乎。
可是,如今,潘玮柏,你该多么鄙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