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号清晨,我突然感到头晕,被丈夫送到5702厂职工医院急诊科救治,诊断为高血压眩晕症,被安排在厂医院内一科治疗。经过内一科刘大夫和董主任的精心治疗,没有几天我就彻底康复了。刘大夫也在查房时对我说,你恢复的很快,可以出院了。 在9月3号下午我到医院门诊大楼前散步时,刚好遇到下班的董主任,两人见面互打招呼问好。董主任向我说:‘‘你这几天恢复的不错,各方面生命体征都没有问题,明天打完针就可以出院了。’’我当时心里也感到很高兴,也很感谢刘医生和董主任的精心治疗。 可谁知就在9月4日(我打完针准备出院的当天),护士却把针给我打错了(有证据在,若有虚说的地方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当时就面无成色、头脑 发晕、几乎失去了知觉。刘大夫发现护士把针打错后也很吃惊,当即就叫护士把针拔了。医院邵书记得知把针打错后,对我丈夫说:‘‘医院决定把那个护士开除 了,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后期费用由医院来承担,你还有哪些要求?’’我丈夫说:‘开除护士与我们无关,你们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全力抢救病人,其它要求 都是后话。’就这样,我在5702厂医院又住了几天,在这几天里,用仪器观察时常出现生命体征反常的情况,主治大夫沉默不语,其他医生却说是那个监护器有 问题。请问院领导:你们给一个病人用一个坏的仪器进行监护是何种行为?这样的医生还有医德吗?就在9月7日上午1点40左右,我感到耳朵在响(这种感觉从 未有过)不一会就又晕了过去,我丈夫急忙叫来了值班领导和医生,他们在一起看着我的病情,感到无从下手治疗,就把我于下午5点多让内一科董凤举副主任转到 了咸阳二纺医院,到了二纺医院董凤举副主任却不办理住院手续,我丈夫一看我生命垂危,只好向董凤举副主任以私人的名义借了1000元才办理了住院手续。中 途我丈夫回家给我取衣服特意到医院去还董凤举副主任的钱,刚好遇到了正在查房的邵书记,我丈夫随口说明了来意。邵书记对我丈夫说:‘‘在你们去咸阳的时 候,医院领导让他带了2000元,说是让他们科室先垫付住院押金’’。请问这位董凤举副主任,你做为医院领导把你派去办理转院的医生,你去了不办理住院手 续,你是干什么去的?更何况邵书记说了,让你们科室先垫付着,你又为何不办理住院手续?你的良心和医德何在? 在二纺医院我住了十几天,(5702医院也从未打电话询问过我的病情怎么样了,)我感到人有些好转就于9月24日出院回家休养,可谁知刚回家一个星 期,于10月1日那天又突然感到耳朵在响,不一会就又晕了过去,当天就住进了武功县人民医院,在这里一住又是15天,还总是没有彻底治愈。从县医院回家到 现在我还时常在做恶梦,吓得出一身冷汗,有时耳朵又在响,人又发晕,我怕到医院打针,我不知医院打错针这个恶梦何时才能从我的脑海里消失???我不知道我 这个病何时能好???望各位父老乡亲,以我这个事例为教训!在到5702厂职工医院打针时一定要先核对好那是不是你的药?你打的那个药是不是医生开的药? 不然后患无穷!!! 直到现在,我丈夫找院长协商解决此事都没有找到人,想向厂领导反映事情经过,厂公安处徐处长又不让进门。找县卫生局,他们说那是部队医院地方管不上。难 道说部队的医院就可以任意草菅人命?部队的医院出了问题就没有部门可以管理?在人民的心目里,部队更是和人民心连心,他们更应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我真 不知法理在何处?难道说就让一些蛀虫继续损坏部队的荣誉?难道说就让他们对病人造成的伤害永远留在病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