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1.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践行“监管为民”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规范,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优良、业务熟练,以敬业务实的态度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确保工作限时办结。对于行政审批、资质申办、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各项电力监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要加快办理进度、缩短办理时间。特殊情况下不能在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同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 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电力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现场检查纪律、履职问责等行为准则,防止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2.现场检查过程中,坚持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不盛气凌人,不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处罚幅度适当,履行告知和听取陈述申辩程序,维护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自觉维护部门形象。在行政服务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推诿扯皮、不弄虚作假、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故意刁难、不失职渎职、不损害群众利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加强投诉举报热线值守,保障监督渠道畅通。对投诉举报情况每件必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投诉人反馈。 监督电话:1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