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旗称对《泰囧》等的侵权行为,公司原本选择忍耐、沉默。真正导致不得不起诉的有两个原因:“一是在2012年12月22日、24日,部分媒体突然陆续出现了名为《徐峥拍<泰囧>背后真‘太囧’》一文,严重扭曲事实真相。”而另一个原因,华旗称是“2013年1月20日光线公司称要继续拍摄《人在囧途3》《人在囧途4》,对于拿到《人在囧途2》立项的华旗公司,也是当头一棒,彻底断送了华旗拍摄《人在囧途》续集电影的一切市场商机。” 华旗称,其剧本创作团队在《人在囧途》下映后即开始筹划《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而“徐铮拿走大纲,背着华旗公司找了北京齐天大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项为《人在囧城》。华旗公司当时并不知晓。”华旗称,“这就是事实真相。合作终止,创意外流。” 华旗称,在2010年11月,公司申报《人在囧途2》时,发现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以徐铮、杨庆署名编剧的电影《人在囧城》已向广电总局申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