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7〕121号。
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③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6〕120号。
(2)代收费
①课本费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行发〔2011〕79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元/生年
高一新生25,其他年级学生20。
省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陕教体〔2009〕3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③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元/生次
95
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服务性收费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①伙食费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②自行车保管费
3、职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①学 费
元/生学期
文科700
理科9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②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6〕120号。
(2)代收费
同普通高中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服务性收费
民
办
学
校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价行发〔2005〕148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2〕60号。
注: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证》,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