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 ,还一公道,,大家好,我姓刘,保定市安国市南娄底乡北张各庄村人。我和妻子都是残疾人,妻子智力低下,因为我白天要上班妻子在家看门,不料遭坏人翻墙进去,当时妻子在院子里坐着,此人让妻子进屋,妻子不同意便将妻子拖进屋里让妻子脱衣服,妻子不同意便度妻子进行殴打并实施强奸,此人不止一次伤害妻子,事后我们报案至县派出所,县派出所因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不与调查,推至乡派出所,乡派出所要我们私了,说出三千块钱,现在是什么社会,法律社会么?为什么我感觉我们受到伤害却没有人还我们公道,除了钱就是人际关系,难道我们没钱没人就这样让人欺负吗?让我们怎样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