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欢死后鲜卑勋贵的反动与高澄篡位的企图
虽然经过高澄的一系列改革,勋贵集团受到打压,但是勋贵集团毕竟是高欢统治的军事支柱,高欢本人即是勋贵集团的领袖,这就决定了勋贵集团的地位没有根本性的动摇,仍然在东魏统治集团中占主要地位。勋贵们不甘心失去的权力,对直接参与打压他们的汉族士族崔暹、崔季舒等人充满仇恨,一旦有机会便会进行反扑。
武定五年正月,高欢死,高澄嗣位。高澄虽然已经在邺城辅政十年,建立了自己的亲信班底并树立了一定的威望,但是由于高氏父子并未在勋贵集团中建立绝对权威这一东魏霸府政治的特殊性,使得高澄仍然缺乏足够的威信完全驾驭勋贵集团,素来轻视高澄、野心勃勃的侯景在高欢去世的当月就起兵反叛。其他勋贵虽然出于自身利益的权衡仍然支持高澄作为他们的领袖,但是却对高澄施加压力,要高澄杀掉积极打击勋贵、最令他们痛恨的崔暹。《北齐书·陈元康传》:“侯景反,世宗逼于诸将,欲杀崔暹以谢之。密语元康。元康谏曰:‘今四海未清,纲纪已定。若以数将在外,苟悦其心,枉杀无辜,亏废刑典,岂直上负天神,何以下安黎庶。晁错前事,愿公慎之。’世宗乃止。”[3]因为诸将的逼迫,高澄不得不考虑杀掉自己最亲信的崔暹,足见侯景反叛后情势的危急和六镇勋贵的权势逼人。幸而有同为河北士族出身的陈元康进谏,崔暹最后并未被杀掉。但高澄对于勋贵集团也要进行一下安抚。当年八月,高澄以高欢遗命的名义,“请减国邑,分封将督各有差”,对主要由六镇鲜卑军人组成的将督进行拉拢。九月,高澄“请旧勋灼然未蒙齿录者,悉求旌赏;朝士名行有闻,或以年耆疾满告谢者,准其本秩,授以州郡,不得莅事,听荫子孙;自天平元年以来,遇事亡官者,听复本资。豪贵之家,不得占护山泽。其第宇车服婚姻送葬奢僭无限者,并令禁断。从太昌元年以来,将帅有殊功异效者,其子弟年十岁以上,请听依第出身。其兵士从征,身殒阵场者,蠲其家租课。若有藏器避世者,以礼招致,随才擢叙,罢营构之官。在朝百司,怠惰不勤,有所旷废者,免所居官。若清干克济,皎然可知者,即宜超叙,不拘常式。”[4]《北史·文襄纪》中收录的这封奏表,主要内容共分八条。其中第一条优待旧勋和年老朝士,第四条拔擢自高欢起兵以来有功将帅的子弟,都是符合六镇勋贵利益的。第五条优待抚恤牺牲士兵,则是拉拢六镇鲜卑的下层。最后一条讲“即宜超叙,不拘常式”,即可以不拘改革后的选官定制选拔官员,对于勋贵而言也是非常有利的。通过这些措施,高澄安抚了勋贵集团,从而可以集中力量对付侯景的反叛和西魏、南梁的借机入侵,但勋贵的地位也因之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