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18岁,四川广元人,在江苏昆山打工,预订了2月3号上海至绵阳的飞机票,2月2号,专案组**赶赴上海对嫌疑人实施抓捕,确保登机之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同期声绵阳市**局机场分局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杨亚光】(我们到达之后就会同上海国际机场**分局**大队的**与我们一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
【现场】抓捕现场
【字幕】时间:2013年2月4号凌晨2点10分
【正文】抓捕行动结束后,专案**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带回了绵阳,在询问中,王某某说,他自己发布恐怖信息的初衷只是一句玩笑。
【同期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跟别开玩笑叫别人来接我是接待的“接”但我想恶搞一下赚取一点经验就写的劫机的“劫”纯属跟别人开玩笑的)
【正文】虽然王某某自称是开玩笑,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91条,涉嫌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罪,因为发布的这条信息有可能造成公众的恐慌,或致使航空公司对飞行计划进行调整,从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