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埃及时代。和一的法则27场所说是一致的。“这个实体成了一的法则的原型思想的一个建设者”。
发问者:这次集会,我想我们要开始一的法则的第二卷,在这一卷里,我们考虑的重点将只是那些有关我们存在的重要方面。
无论如何,吉姆(Jim)觉得有义务问两个保罗-肖克利(Paul
Shockley)问他的问题。如果你能在我们开始之前先回答的话,我先问这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保罗-肖克利正在接通的——更正,保罗-肖克利正在与埃德加-凯西接通的同一个源头接通,保罗收到的信息是他曾参与埃及金字塔的设计和建造。你能否告诉我们,他在其中的角色?
RA:我是雒。这是在你的空间/时间连续体里的两个时期和两次生命。生理形态的第一次是和联邦实体们一同工作,在你所知的亚特兰提斯,这是大约你的13000年前。这个记忆,容我们说,被整合进这个实体的心/身/灵复合体的无意识之中,是由于他极强烈地渴望,要记住依靠水晶和充能治疗者的机制,所可能提供的治疗的服务和可能的极化。
第二次经验是你们的大约1000年后,在这个经验中,这个实体,在某个区域,让你们如今称作埃及族群的意识做好准备,这样他们可以发出呼求,能使我们的社会记忆复合体可以走入你们的族群中。在这一生的经验中,这个实体是个祭司,具有教导的禀性,成功地以半扭曲的形态记住了亚特兰提斯金字塔经验的学习/教导。因此,这个实体成了一的法则的原型思想的一个建设者,带有朝向治疗的变貌,这有助于我们族类在你的时间计量中称为的稍晚时期,将这个思想带入物质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