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打工?!我不禁仰头望天,慨叹一气。
我和阿蒙说到底都属于帮闲,百木英跟我们可不一样。她是《淮安商报》的采风使,专门负责打听和编写整个宛州的传闻轶事,印在纸上到处散播,这份差事颇为有趣,养活自己电已足够,如果我是她,绝不会像她这样还整天陀螺似的去打各种零工。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真像她一样三百六十行的技术精通三百五十九种、还有一种是粗通的话,不到处打工也真是有点浪费才华。
走到了大街口,我从阿蒙背上跳下来,看见百木英从纸灯笼店里出来,拿着刚赚的工钱。这女子身姿窈窕,眉眼俊秀,若不是打工的时候喜好穿男装,此刻定会令我产生回去重新打扮好与她争奇斗艳的冲动。“老板说我画的灯笼卖得不错。”她淡笑着将手中的一把银毫放进随身小钱箱,上了锁,“咱们怎么走?路不近啊,要雇辆车吧?”
“车到。”随着一声有礼有节的宣告,一个庞然大物忽然出现在街口,挡住了我们的全部视线。四匹高大肥壮的五花马,锦鞍金辔,并排驾着一座宽度横占整个街面的绮色车厢。“请贵客登车。”衣着体面的御者温雅地对我们说着,而后雕漆镂彩的车门悠悠打开,露出里面那个白衣飘飘的人。
我很穷;阿蒙非常穷;百木英一定是穷疯了,否则又怎会发疯似的酷爱打工。所以我们这帮人当中……最最讨厌的就是这个白痴有钱的富二代白琬!
“干什么,把你家卧房安上轮子拉出来了吗!”我忍不住地喊。
这个白痴大少爷来头很是传奇,他爹就是全宛州最有钱的大商人白思退;他跟着我们当混混绝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饿肚子是咋回事——也就是说,吃饱了撑的。这个人的特点是零花钱充足,除此以外一无是处;无所不能的百木英说他的名字起得极好,充分说明了他是个端着“白碗”吃白饭的废物。
白琬从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女人似的瓜子脸上露出浅笑,雪鼠毛镶边的宽袖里伸出白嫩的手,中指指环上径寸大的椭圆猫眼石闪着星辰般的光。“我想了想,大家还是一起坐上来吧,”他向着我们招手,“虽然挤了些,不过聊天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