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课程
(1)确定课程教材的基本标准
“适合当时社会的要求和受教育者个人年龄与学历的情况,以及时间不浪费、思想不混乱。”――《徐特立文存 ? 教育讲座》
(2)课程设置的构想
第一,基础课程按从日常生活常识到科学常识的顺序排列;
第二,学术性课程按从科学常识(合科)到学科(分科)的顺序排列;
第三,“学科与术科伴着发展,互相转化,互相帮助… …脑与手的亲密合作,反对只向一面发展,造成半身不遂的、畸形发展的国民。”――《徐特立文存 ? 教育讲座》
(3)课程标准与课本活用
一方面,统一的课程标准是必要的,“课程标准是典型的规定,不许降低,上升是自由的,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毕。”
另一方面,不应把“课本神圣化”,应“在学校师生的共同实践中,批判现有的教科书”, “师生都成为课本的审查者和编辑者” 。――《徐特立文存 ? 课程标准的重要和课本的活用》
2.论教材
徐特立一贯重视教材建设,主张教材编写应“从简到繁,体现认识的规律;内容丰富,体现思想性、政治性和知识性;注重文化基础,把政治教育与文化基础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用一致。”――长沙师范学校《怀念徐特立同志》第37-38页
(1)精选“必要的”知识
“我们要学生学习普通必要的知识,要学生参加某些生产劳动并学习这些生产上的技术和道理,都必须针对培养目标,极力讲求效果。……所谓普通必要的知识,不是繁琐的知识,而是对于从事各种工作都必需的以简驭繁的知识。”在确定课程教材时,“要分别基本知识,充足知识和常识,分别原则和技术。”――《徐特立文存 ? 解答关于教育方针的几个问题》
(2)“典、显、浅 ”
教学内容必须符合“典、显、浅”的要求:
“典”,就是有事实根据、有典型意义,“有根据的,是唯物主义的,没有根据,则是唯心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