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县大营镇政府对面,有一家面积仅为40多平方米的小饭馆,名为“金增饭店”。由于离大营镇政府比较近,镇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经常来这里吃饭,陆陆续续拖欠饭费达到了58600元。谈起多年要帐经历,饭店老板梁金增一脸无奈。
梁金增是雄县的农民。10月23日上午,记者一行人在他的小饭店见到了他。说起被欠饭费,梁金增颇为感慨。他向记者展示了那摞欠条,记者翻看了一下,扣着雄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和雄县大营镇财政所公章的欠条金额达58600元,从2002年到2009年8月27日,跨度有7年2个月。
据梁金增说,2002年以来,镇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就经常来他这儿吃饭。每次吃完饭后就打个条,过段时间一块结帐,可是到后来就开始不好结了。2010年2月9日还了1000元,2011年1月31日还了1000元,到现在就在也没还过。多次去索要,书记叫找镇长,镇长却说谁吃的你找谁要去。
梁金增说:“赊欠的饭费长期不还我现在已经无法承担饭店经营。大营镇政府拒不还所欠饭费是于法不容的,政府所欠饭费应有政府单位承担,作为镇政府负责人是有义务承担债权债务的”。
23日上午10点,在雄县县委办,笔者把梁金增的反映材料交给了一位带眼镜李姓工作人员手中。并请他务必转给县委书记张海,留下了联系方法后笔者便离开了县委。
县委领导会不会重视?大营镇政府何时能还掉吃喝款?社会法制网将继续关注。
梁金增是雄县的农民。10月23日上午,记者一行人在他的小饭店见到了他。说起被欠饭费,梁金增颇为感慨。他向记者展示了那摞欠条,记者翻看了一下,扣着雄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和雄县大营镇财政所公章的欠条金额达58600元,从2002年到2009年8月27日,跨度有7年2个月。
据梁金增说,2002年以来,镇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就经常来他这儿吃饭。每次吃完饭后就打个条,过段时间一块结帐,可是到后来就开始不好结了。2010年2月9日还了1000元,2011年1月31日还了1000元,到现在就在也没还过。多次去索要,书记叫找镇长,镇长却说谁吃的你找谁要去。
梁金增说:“赊欠的饭费长期不还我现在已经无法承担饭店经营。大营镇政府拒不还所欠饭费是于法不容的,政府所欠饭费应有政府单位承担,作为镇政府负责人是有义务承担债权债务的”。
23日上午10点,在雄县县委办,笔者把梁金增的反映材料交给了一位带眼镜李姓工作人员手中。并请他务必转给县委书记张海,留下了联系方法后笔者便离开了县委。
县委领导会不会重视?大营镇政府何时能还掉吃喝款?社会法制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