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车位的,应当在出售前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销售备案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车库、车位租赁费的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业主以外的其他车库、车位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关于停车管理的约定。
我们不用买车位。
关键是价格太高。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车位的,应当在出售前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销售备案手续。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建设单位出租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以将车库、车位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车库、车位租赁费的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格确定。
业主以外的其他车库、车位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关于停车管理的约定。
我们不用买车位。
关键是价格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