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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夏燃·应援】 越前少年,今天的早餐是你最爱的茶碗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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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越前,刚才发错文了




1楼2012-07-29 09:04回复
    大豆豆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7-2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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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沉闷的房间,我第一次诚心赞叹忍足的品位,借鉴古典欧洲风情的小花园与和风池塘假山结合得分外协调;两棵樱树也很美,可惜已经过了花期,只能想象婆娑。
      “我一直想见见你呢,龙马。”
      不二站在我身侧,笑容比星辉灿烂;我皱眉,对他用词的过度亲切表示不满。据我所知,手冢不是喜欢到处宣传的人,天知道他是不是用低级恭维消除距离感。
      “侑士常对我说,你是个相当可爱,绝顶聪明的男孩。”
      我的眉皱得更深,如果这是手冢说的,我可能还不至于如此不舒服。
      “开玩笑吧,”我淡淡地应着,“那个人一直讨厌我。”
      每次见我就大小声翻白眼,还会说这些?笑话,当我白痴还是自以为今天四月一?
      “其实他很喜欢你。你也许不知道,他经常去学校看你呢。也许,就是因为真的喜欢,才变得更讨厌吧。”不二轻轻拨弄我的头发,笑得意味深长。
      不二说的话,那时候的我一点也不懂。
      但是,终于也没能当成隔夜笑话,忘个干净。
      或者,是在可以遗忘之前,我看到了印证。
      那天晚上我一直和不二在一起,很快撇开忍足的话题,我们聊天聊地,从科学灾难论到东方哲学精神。我初次知道两个毫不相干的人,思维路数可以如此接近。就是和手冢依偎温存,他的对白也是有限几句,我可以倒着背出来。
      要不是手冢说我不能睡得太晚,说不定我会和他熬夜说到天明。临走时忍足意外地温柔,把一个精装的点心盒送进我手中,说以前他的态度不好,让我原谅。
      我知道那是商店街限量制作的推荐洋点,不早起排队绝对买不到。
      “以后,请你多多照顾手冢,这个人……其实很寂寞。”
      我看看蛋糕,看看他认真的脸,然后点头。
      不二站在忍足身旁笑得暧昧,看到我的目光转向他,冲我一个飞吻。我心想,这些人真是一个比一个奇怪,不愧是手冢的朋友。
      蛋糕不大,但是我至少吃了一个星期;因为手冢说,甜食对身体不好。
      在我开始不断回忆那个蓝莓蛋糕的香味时,忍足突然出现。
      有点意外,因为不二告诉我那天的party其实是为忍足的告别,他要去欧洲读法律PHD。那之后我和不二还见过几次,每次天南海北狂聊,偶尔提到英国的忍足如何。
      我没想到不出两个月他又现身东京,手冢的公寓,我的面前。
      那天手冢请假没有去上下午的数学课,我自然就有逃课借口;反正,成绩就是通行证,除了手冢没人干涉我的迟到早退。
      身体早就养成习惯,走着走着就到了手冢的公寓,正寻思着我没有钥匙,是就此打住回家去,还是干脆坐在门口等;结果我看到那辆汽车,有点眼熟的暗蓝色,明明价值不菲却很低调的外形。
      我突然想起,摆放在手冢的茶具柜里,时常被小心擦拭,好像随时会有人来用的咖啡杯,暗蓝色。
      等我回神的时候已经走到门口,并不意外,门虚掩着。下意识屏住呼吸,我放轻了手脚。我发誓,我真的不想发现什么。
      哪怕,那就是真实。
      “……你不该突然回来,至少要先和我打个招呼。”
      这是手冢的声音,凭我对他的了解,这过分坚定的语气代表某种逃避。
      “为什么你可以这么冷淡?知不知道我用了多少时间才能勉强面对你选择别人的事实!是的,我们算是兄弟,但这又怎样?谁规定兄弟不可以在一起!”
      “我现在爱的是龙马。”
      “骗人……”
      衣料扯动的声音中夹杂着桌几的碰撞,我还听到什么东西被狠狠推在墙上的声音。
      “你骗人!手冢国光,你敢看着我的眼睛,说你只爱越前龙马一个人,说你从来没有爱过忍足侑士!”
      我紧紧咬住嘴唇,和那个激烈的声音一起等待答案。
      “我喜欢龙马,是真的。”
      这不是肯定,而是逃避;忍足知道,我也知道。因为他如此期望着,而我,太聪明。
      颤抖的声音增加了希望的成分,我清清楚楚听到那个人的话:
      “……你其实也喜欢我对不对?我们是表兄弟所以无心忽略了很多,在可以面对之前你又遇到越前,所以你自己也迷惑着是吧?”
      “侑士你放手。”
      “我不放,绝对不会放的。国光,其实你并不擅长骗人;以为我不知道你讨厌烟味吗?喜欢抽的,其实是我吧,连牌子都一样哪里有这么巧……难道你想说心有灵犀?”
      


      5楼2012-07-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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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马,和我交往好不好?”
        “你就是这样安慰人的?”胸口被压得喘不过气,可没有推不开他,我闭上眼睛积攒体力。。
        “只限于你一个人……”
        肺部的压迫突然消失的一刹那,我的嘴唇触到了惊人的柔软;我惊讶,所以露出破绽,让湿滑的东西轻易滑进口中,温柔地触动最深处的脆弱。
        我没有睁开眼睛,也许,是走得太疲惫,不想再抵抗。
        不二撑在沙地上的手缓缓地靠近我的领口,冰凉的触感滑过锁骨的时候,我突然感到异样。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陌生。
        我不希望自己会有这样的念头,但是,它千真万确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不断叫嚣。
        没有苦涩又甜美,单纯又复杂的,香烟味。
        那不是我已经熟悉的亲吻。
        等我明白过来,手已经自己推开不二的肩;坐起身在沙滩上对视的我和他,谁也不知道如何打破尴尬。
        就在这时衣兜里的手机拼命叫个不停。
        我机械地拿出来接听,里面手冢的声音焦急得近乎嘶哑:“你现在在哪里?不要动,我立刻开车去接你。”
        我没时间反对。
        那边匆匆收线,我才发现未接来电累计二十多个,电话号码全部相同。我抬起头看着不二,他对我微笑,我知道他听得见刚才的对话,因为沙滩很静手冢的声音很大。
        “站起来吧,”不二扶住我的肩,“看你全身上下都是沙子。”
        不二细细地拂去我衣褶里沙,陪我等到手冢到来,似乎怕我意气用事又跑个没影。我们没再说什么有意义的话题,因为手冢的车到得太快。
        我几乎立刻被拥紧,手冢的力气很大但是小心翼翼。我被他用外衣裹紧抱进车里,只能从窗口和不二简短告别。
        然后,眼看着他的笑容在夜色中越来越远,直到完全模糊。
        熟悉的房间里,熟悉的沙发上,我任由手冢擦去我脸上的污迹,没有开口。
        折腾了一天,我体力透支,不想在这个时候分个胜败输赢;或者,我已不想知道。如果可以,我想倒头就睡,迎接明天早上灿烂阳光。
        “龙马……对不起。”
        太阳穴突突地痛,这句话我早背得烂熟;可惜,还是无法狠心抗拒。不二问得对,我到底爱这个人有多深?深到不能隐忍或者必须隐忍?
        “如果你喜欢别人,直接说就好;我不是甩不掉的麻烦。”
        “我喜欢你,龙马,我喜欢你。”
        如果我记得没错,这是他第一次表白;他紧紧地抱住我,甚至忘掉绅士的温柔。我没有推开他,也没有办法推开他。
        尽管我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无法感动。
        最初的最初,连一个眼神都可以让我心跳;到如今,我竟然无法对他少见的直接动心。
        变了的我,是我,还是他?
        我望着被窗栏的阴影隔得支离破碎的天花板,第一次为空气中淡淡的香烟味皱眉。
        那天以后,生活恢复到原来的轨迹;虽然,那只是在表面上。
        我开始厌恶香烟的味道,尽管手冢吻我的时候,我努力不去抗拒;但是,没有这种味道,我会抗拒得更剧烈。
        重新爱上这个味道,我这样打算;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选择。
        其实事后忍足来找过我,特地选在手冢加班的时间。
        我客客气气地请他进屋自便,刚拿起卡夫卡,忍足就抽走我手中的小说,诚恳地说要和我谈谈。
        “手冢非常喜欢你,认真的。所以不必在意我的存在;我这次,真的打算放弃了。”
        他态度郑重,不像讽刺也不像玩笑;但是,我从他的眼中看到露骨的悲哀。
        “曾经,承诺过,也争取过,所以现在我痛痛快快地认输,然后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他说得潇洒,走得也潇洒;这一次,关门的声音很轻。看得出,他是个言出必行的男人。
        我坐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耳边噪音轰鸣。
        那一天,我终于明白,原本自己依恋的气味,在这个男人身上最浓。
        他说过,喜欢抽烟的是他。
        他也说过,手冢其实讨厌烟味。
        这些,手冢没有反驳,因为他无法反驳。
        我突然冲到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包香烟,准备打开,却被那种臭味呛得反胃。我蹲在下水道口干呕个不停,差点被送进医院。
        手冢回来的时候,我躺在沙发上看卡夫卡。
        他一边脱外套一边问我晚上要吃什么;我说螃蟹面,他点点头,走进厨房点燃了炉火。很快里面飘出诱人的香味。我们和平时一样共进晚餐,看电视,看小说,然后相拥着睡觉。
        


        7楼2012-07-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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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喝酒。”我茫茫然不管他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方法大概能缓解心痛,大人们常用的,我也曾嗤之以鼻。
          “你有这个兴致,再好不过。”
          跻部笑着打个响指,对敛声屏气的佣人交待几句,很快一瓶血样鲜红的液体和两个水晶高脚杯就送到,华丽的檀木大门被从外面悄然关紧。
          “……我以为是啤酒。”
          没别的意思,只是常见不二和他的同学喝,而家里的老头坚定支持日本酒。
          皱了皱优雅的眉,跻部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解这瓶酒的出身和年代,还有窖藏的时间和开封规矩。
          我才不管他啰嗦,径直上前倒出满杯鲜红,仰头喝干。
          结果差点呛死。
          我竟不知道名贵的酒如此难喝,脚下更金贵的纯羊毛地毯也被我糟蹋了。
          跻部浅笑,扶住我颤抖的肩膀,用愉快的语气在我耳边低语:“这是特地为你准备的,很适合吧?那种带着清涩的纯美,是少年的味道。”
          天花板在转,地板也在转,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想再喝。
          心知肚明咽下这昂贵的红酒,我欠这个男人的就更多;但我无法停止,一杯接一杯,我必须让理智停止活动,只要心口还痛,我就说还要。
          不知自己到底喝了多少,只记得跻部的声音越来越迷茫;然后,一切都空白,我终于可以安然闭上眼睛。
          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昏暗。
          错,应该说是调得恰到好处的朦胧,不然又会被那家伙念叨壁灯的不凡来历和高贵格调。
          习惯性想起来,可身体出奇沉重;和昨天被风吹到的感觉还不同,是极度倦怠的虚脱和乏力。
          我做了什么吗?大脑也被传染了困乏,想不出所以然。
          开门声很轻,要不是伴着脚步,我还当那是梦中一阵风。
          “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随意坐在身边的男人我并不熟悉,可是他却放肆地抚摸我的头发和脸颊,甚至还有不小心露出的颈和肩。我没力气移动,只有怒斥;偏偏嗓音像痛哭过一样发哑。
          “你昨天晚上实在太可爱,我本不想这么早下手的。”
          居高临下的笑容意味深长;我的血液顿时冻结。
          我在手冢身边依偎了差不多两年,始终没有突破最后的一步;那个温柔的男人总说我还是个孩子,用宠溺来填满爱情。
          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不了解真正的爱人之间有怎样的隐秘。我幻想过,期待过,却没有料想会用这种方式体验。
          潮水般的愤怒,很快在空茫的悲哀中消失殆尽。
          这叫咎由自取,自讨苦吃。
          事到如今,我也不必扮演悲情的小女生,那太恶心。
          我漠然转身,闭上眼睛问现在几点。
          没有回答,跻部扳过我的肩,在他已经餍足过的唇中开始新的索求。
          “我不会让你走的,龙马,绝对不会,”他的手索取更多,宣判的低语在皮肤上喷吐炽热的气息,“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很想要你。”
          我依旧觉得,身体能动的时候我最想干的事情是痛打一个人。
          只不过,那个人就是我自己。
          “龙马,作我的人吧。”
          我不晓得反对的成功率为多少;但是,我的回答永远只有一种:
          “绝对不要。”
          其实,我说什么都没有区别。
          所以我索性闭上眼睛,笑着。
          我对自己成为跻部景吾的新恋人,没有任何自觉。
          虽然这个男人占有欲极强,随时随地都可能毫不在意地表示归属关系。我没躲也没逃,倒不是因为我欠他一辆车,一时半会儿还不清。
          就算逃避,我可以选择什么归处?天知道。反正他霸道却还懂得绅士,没让我的大学生活变成逃课集锦。
          是的,四月里,十八岁的我已成为大学生,就读我所憎恨的大学。
          在那里,我见到了不二周助。
          双方都没意外,不二原本就是这里的高材生;而他说过,我既然志愿在这里就一定能成为他的学弟。
          我开始改口叫他不二前辈,我们的关系依旧融洽,可以海空天空,说些别人不懂的侧目的话题,然后一起笑。
          只是,我们依旧避开关于彼此的话题,有心无心的。
          龙马,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弟弟,一定很开心。
          不二常常这么说,同时手指缓缓插进我的发丝间,来来回回,好像蛮喜欢摩擦的触感。
          


          10楼2012-07-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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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马,你不要背叛我。”
            “在你变心之前?”我微笑,却难得地认真。
            跻部一愣,不过很快恢复平日的气势,戏谑的笑带着寒意:“是的,在本少爷变心之前,你不可以爱上别人。否则我就杀了他,还有你。”
            “那么,祝你早日变心。”
            我突然很困,大概是牛奶的作用;也不管最后这话是不是犯了禁忌,我就势倒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梦里我依稀记起,曾几何时,我喜欢柔软的沙发,喜欢飘香的厨房,还有一本精装的卡夫卡。
            不过,梦终究只是梦。
            我发现自己还是太小看跻部。
            第二天他的态度温和,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甚至没警告我不要夜不归宿。以至于,我都怀疑记忆的真实性,有那么一瞬间。
            没时间多想,我迅速赶到学校;不是为了上一节可有可无的选修课。
            我很想见不二。
            不为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想和他聊天,天南地北海阔天空,聊什么都好,然后我们可以一起笑,看着别人青的白的脸,笑得开心。
            事与愿违,我的经验。
            理科教学楼下,我看见颀长的身影,多年不见潇洒依旧,往来女生的眼神都粘在他身上。
            我已经不是少年时代那个越前龙马,没闭眼没深呼吸,就上去打个风清云淡的招呼:“好久不见啊,忍足先生。”
            “龙马。”
            忍足笑得温柔,看我的眼神更像父亲而非情敌,反叫我无所适从。
            “不二前辈在文科院那边。”我指向远处。
            “我是来看你的。”
            这次逃课不算心甘情愿;不过忍足照例带来我最心爱的蛋糕,他的确是个地道的绅士。我们坐在学校的咖啡座,叫了两杯轻饮料,却谁也没碰。
            “我没想到你会和不二前辈在一起,”我望着淡淡的天空,“本以为,我走了你和手冢就可以重归于好。”
            “也许,不可能了。”忍足苦笑,“我特地回日本和他表白的那天,他已经说清楚,他喜欢你,非常喜欢。我也没想到自己当时会发狠誓再不低头。”
            “那,你很喜欢不二前辈?”
            “我失去手冢之后,他一直安慰我。他说过一切都不是龙马的错,正因为如此,我才终于对你的问题释怀。说真的,我很后悔出现在你们中间。”
            我目瞪口呆;仔细观察这个男人的脸,他很郑重,不像在恶搞。
            “龙马,你回到手冢身边吧,他真的很需要你;而你,也爱他不是吗?”
            我看得出忍足怀着何种心情特地赶来说这番话;他眼中的伤感并没有消失,他正在以自己的幸福为代价成全别人的幸福。
            他很傻,但是我更傻,明明看透一切却还犯错,接二连三。
            重重地捶下桌子,我站起身。
            我冷冷地说,不要把我当成推来送去的玩具。手冢国光既然选择分手,越前龙马就不会低三下四去乞怜。
            然后我转身就走;拐出正门还能瞥见忍足的身影,仿佛冻结在椅子上般,一动不动。
            那天我没上课也没见不二,径直走回跻部的别墅。正在看书的他,倒没为我的意外出现吃惊多少。
            “你变心没有?”
            我劈头就问;跻部把我拉进他的怀中,轻轻咬着我的耳垂说还没有呢,怎么,你的兴致不错?
            “变心的时候早说话,不要腻腻歪歪!”
            我推开跻部,结果还是低估了力量差,险些摔倒;摇晃中,跻部突然冷笑着起身把我压在地上。
            “放手,你这变态!”我咬着牙,一字一字说得明白。
            “既然知道本少爷没有变心,就要乖一点。”
            跻部的威胁是认真的,我知道;但就是无法阻止身体反抗;明知这样可能会让事情变糟。
            只是这次,我又小看了跻部。
            他并非不懂得控制情绪的白痴;相反,他还总能看透别人的心,特别是,最虚弱的那部分。
            下定必死决心的我,却被他温柔地抱起,放在床上;然后他问我是不是喝点牛奶会睡得更好,毕竟我最近很疲倦,需要多休息。
            我不是没有想过,而且不止一次。
            如果,这个男人对我残忍一点,或者冷淡一点,我都可以走得轻松,毫不负疚;可是,我最最敌不过的,恰恰是温柔。
            所以,尽管他占有我的方法不算道德,但我始终无法恨他要死。
            


            12楼2012-07-2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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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恨得彻底,人就会软弱,就会退缩。
              可是,难道要我说,不要对我温柔吗?
              我又不是变态。
              我想要幸福,哪怕一点点。
              我想要被爱,哪怕是欺骗。
              虽然,我总是淡淡地对别人说,幸福,爱情,其实就那么回事。
              我是骗子,我认了。
              那天晚上跻部抱我的时候,我没有试图反抗。隔过太过熟悉的男人的肩,我一直看着天花板,璀璨的浮雕灯池一看就知道是他的恶趣味。
              看着看着,我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眼睛就模糊一片。
              从那之后,我不再作关于沙发和厨房,还有卡夫卡的梦。
              我也不再主动去找不二。
              但他来我也不躲不闪,要是菊丸在场,我自然倍感轻松;所以我的便当全部都送给他,只为午餐的时间能有三个人。
              我开始把精力转移到学习上,成效显著;用导师的话说,我本来就是钻石资质,未被精雕就见光彩,何况有心琢磨。
              很快,我拿到年度理学奖学金的一半。时间已近毕业,据说以我的成绩,被推荐到美国的大学读PHD不是难事。众望所归,我的努力总算有点动力。
              我以为去美国的最大阻力会来自跻部;他不止一次说过不想看我太辛苦,其实就是想要我留在他身边。
              不过,我又错了一次。
              一直泡在实验室,我几乎不问世事。
              终于因为轻微的心脏衰弱和神经炎被强制休息。其实美国的签证都已搞定,我早没压力,只想找个方法麻醉自己罢了。
              拼命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可以忘记很多不愉快;但身体总有不可逾越的极限,我不该忘记。
              休养的地点自然是跻部选的海边别墅,就是他曾经许诺过的;他从未对我食言,这点我很感动,真的。
              我接连睡了很多天,突然很想活动筋骨;我的体力已经差到极点,要再不锻炼,恐怕就要被风吹倒——这是医生的原话。
              好说歹说,我单独出去没跟着保镖团吓人。
              天空晴朗,阳光明媚,清风白云。
              虽然脚步有些虚,但我的心情很好;感到灵魂又变得单纯。我想,大概自己可以忘记过去的是是非非,从此以后简简单单地活下去。
              就因为太飘飘然,被人叫到名字的时候,我差点撞电线杆。
              茫然回头,优雅的圣栎树下,美丽的宝蓝色眼睛对我微笑——就是我拼命想要遗忘的那一双。
              我微笑,说不二前辈,好久不见。
              二十一岁的我,成熟到悲喜不形于色。有人说我老成过头;其实我只是不想再被人看到流泪的软弱,一次教训,让我恨了自己三年。
              我们说了很多,轻松,愉快。
              当年前辈去英国,我都当没听过;如今想想,我那时还真不是一般的幼稚。
              忍不住,我就提起手冢和忍足;很久没关心过他们的消息,我真的很想知道近况如何;感觉上,他们早就成为我的恩师和朋友。
              “大概会很幸福吧。”不二笑笑,却低下眼睛,“他们终于重归于好。我这个担子,总算能放下来。”
              很久我不曾被这样惊骇过,心口突然痛得死去活来。
              记得医生说过,我的病虽不致命,但不能承受太强的感情波动,千叮万嘱必须心境平和。我自认心理素质绝佳,不会有事。
              现在有点后悔没把药带在身边。
              装得若无其事地捂住胸口,我问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到最后关头,谁也无法明了自己的心情。我们几个,谁也没有错,可又谁都犯了错。如今手冢和忍足能修正他们的错,应该欣慰。”
              我望着近在咫尺的不二。
              初见之时,我还只到他的眉。现在我要低头才能看他的眼睛;虽然,那依旧是不变的美丽蓝色。
              “龙马,你长大了,不过比小时候更可爱。”
              不二笑着去摸我的头发;如今,已到肩膀的长度,更适合用手指感受柔软。我想说其实总共只相隔五年的时光,但我说不出口,因为嗓子又变得怪怪。
              “我可以抱抱你吗?兄弟式的拥抱,我很快要回英国,所以,留给我一点怀念吧,龙马。”
              我没有回答。
              我只是紧紧抱住不二,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我们之间从未有太多肢体亲近,但相处格外愉快;我们可以聊科学灾难论,聊东方哲学精神,总会有共同话题,共同观点。
              


              13楼2012-07-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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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一辈子,天长地久。
                “龙马,我希望……你真的是我弟弟。”
                “我就认你当哥哥无妨。”我笑得轻松,“不过,我比你高不少哦。”
                “可惜还是那张娃娃脸。”不二回敬得很酸,“你这辈子还是乖乖认命。”
                其实我早就认命也说不定;不过,有些话注定要永远收藏。
                我们结束了兄弟的般的拥抱,彼此拍拍肩膀,然后笑着告别。我还问不二什么时候的飞机,说想去送他。不二答应拿到机票就通知我。
                望着不二清秀的背影在圣栎树连成的阴影下走远,直到消失不见。
                不二自始至终没有回头。
                我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因为等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额头上放着温热的毛巾。跻部就坐在我的身边,握着我的手。看我睁开眼睛,说我在外面昏倒了。
                他眼中的血丝很明显。这个男人明明有很多生意要忙,但每次需要时,他总是恰好出现在我身边。时至今日,我早不想追究当年的对错,只觉得自己欠他太多的温柔。
                跻部吻吻我的额头,说让我好好躺着,等医生来作彻底检查。说着起身要去叫人,我一伸手拉住他的衣角。
                “为什么你不变心呢?”
                不是调侃,我很希望能够如此;现在,除了他把我赶出去,我已经没有走掉的可能。
                “你想要的我不能给,除了身体。现在,连这最后一层价值都失去了。其实凭你的身价,无论想要谁,没人会拒绝。”
                总觉得这次跻部一定会大发雷霆,连床带人把我丢出去。
                “但是,龙马,你一直在拒绝我。”
                我对这个男人的猜测似乎没有实现过。跻部回身坐在我的身边,重新握住我的手,突然说到我意想不到的话题。
                “你一定不知道,我原本也不想告诉你。其实,三年前,我把你带回家的那个晚上……我什么都没有对你做。”
                雷声轰鸣之后,世界变成一片死寂;我生硬咽下跻部的话,但一个字也不懂。
                “其实那天你很快醉了,而且吐个不停。我整晚在你身边处理污物,哪有时间做什么?”
                跻部苦笑着用手指在我眼前晃晃,“干吗把眼睛睁这么大?你以为我只为抱你,就让你在我身边呆这么久吗?的确,我爱你爱到想要抱你,可是,又爱得不敢抱你。”
                “……为什么……”
                没有恨也没有怨。
                到如今这地步,再做什么也于事无补。只是,为这个谎言,我恨了自己整整三年;为此我放弃了所有挣扎和努力,因为认定自己早没资格。
                既然该失去的都已失去,我觉得至少要明了原因,让我输得明明白白。
                “我只想知道,你对于我到底怎么想。如果你恨上我,我就请你原谅;如果你能爱上我,这辈子我会抱着你绝不放手。”
                结果?
                “只可惜……”
                跻部慢慢把手伸向我的脸,我的唇,然后揽我入怀,抱得那么温柔,又那么紧。
                “只可惜,你的表现是对我彻彻底底的不在意。爱和恨没什么可怕,我自信可以把握。但我畏惧了你的冷淡。龙马,你到底在看谁?你的目光总在远处,你到底……要我怎样才能给我你的心?”
                我闭上眼睛。
                这个男人是我熟悉的,无论是身体的触感还是淡淡的体香;熟悉到只要走进他的房间,嗅到这特别的气味,就会想到他的手他的唇他的低语他的爱抚。三年来,我一直在他怀中,反抗过也妥协过,最终我认命的时候,他说想要我的心。
                不是不想给。
                如果可能,我很愿意给;即使如此,也不见得能还清在流泪的那晚他把我抱紧的恩情。
                只可惜,最最讽刺的是,我爱过的恨过的,恋过的憎过的,那在记忆中渐渐淡漠的香烟味道,已带走我的全部。
                包括,心。
                “让我走吧,跻部……”
                让我这辈子亏欠的,都被别人淡忘在他们的幸福;让我可以含笑离开爱恨交织的过往,淡淡然面对今后的人生。
                抱住我的手臂,微微颤抖之后,只是把我拥得更紧。
                跻部终于同意我搬回家住,但叮嘱我千万带好他给我的专用手机,以便随时找得到人。我没为这事高兴,或许因为在我卧床期间,不二已经悄然离开东京。
                


                14楼2012-07-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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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怪他终于对我食言;我清楚就算赶去送别,除了伤感,什么也不会带给彼此。不二和我的思维路数一向最接近,我早该想到。
                  但我还是去找菊丸。他对于我们始终是无可替代,也不能缺少的挚友,不二的事情去问他一定不会落空。
                  菊丸和我约在休闲咖啡店;似乎知道我必须远离酒精,我还没到,他就替我点了绝对无害的鲜果汁。反正我也不是来吃喝的,所以一笑置之。
                  “小不点……”菊丸看我的目光里满满都是心痛;至于那个昵称,早成为我们之间的默契,谁都不觉得别扭。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子?”说着说着,他就哽咽,猫样的红眸闪出水光,“应该说,你们两个为什么变成这样?”
                  “什么?”他的反应让我吃惊;我做过全面检查确定无事才来的,难道还是惨不忍睹的病弱样?
                  “你们……你们明明那么相爱,为什么一定要走到这一步?”
                  我本认定菊丸是粗枝大叶的单纯,没想到旁观者的他看得如此真切;或者,是我们的演技太拙劣,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其实不过小丑伎俩,白白贻笑大方。
                  “不二前辈,不是爱忍足吗?”
                  不想辩解什么,只想早点解决疑惑;我看不清也想不透的,依旧是这混乱的多角关系。
                  “笨蛋!他一直喜欢的都是你,关忍足什么事?他和忍**往不过想让你幸福。有次他喝多了,说那天龙马要没推开他,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缠定了。只可惜,各人心情不到最后都看不透;他看清了龙马的,所以,只有默默走开。”
                  最后,菊丸抬起满是泪水的脸:“他还说:龙马就是太聪明,所以太敏锐,以至于,无法欺骗自己的心。”
                  如何与菊丸告别,我记不清了。
                  不过那天我出奇平静,沿着流光溢彩的街道,走到曾经和不二到过的海岸。我一个人在柔软的沙滩上坐到天光发亮,终于掏出跻部送的手机。单键拨号他都帮我设好,只要下定决心,一切都很简单。
                  没等那边开口,我就笑着抢先。
                  “跻部,你上次说的我都答应。嗯嗯,一切交给你安排。”
                  收起手机,朝阳正好跃出广袤的海平面,耀眼的光辉把整个世界照得金碧辉煌。
                  望着天海交界的一线,我忘记自己把别人从晨梦中惊醒,忘记我亏欠的所有,忘记我叫作越前龙马,忘记那个十五岁男孩伴着一缕烟香长大的磕磕绊绊。
                  温柔的海风吹起我的发,濡湿我的脸;我痛痛快快地笑出声。
                  谁也没想到我会去剪短头发。
                  及肩的长发一下恢复高中时代的清爽,让很多人跌碎眼镜;老头兀自笑得前仰后合,说你这小子根本没成长期,我懒得理他。
                  无论如何,我获得了一段相当轻松的时光。因为我终于答应跻部,放弃美国的全额奖学金,改读加拿大的大学。
                  那是个著名的疗养城市,学位什么的已不重要,不过混两年拿个master,回来骗人罢了。用跻部的话说,就是:以你的才华,会担心什么生计问题?何苦拼得吐血短命。
                  “龙马,你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
                  这是同居生活结束之后,跻部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我原本还不信这个男人真能放手;事实上他做到了,就像以前一样,答应过我的事情,就一定做到。
                  不过,关于手机的执著,他不打算让步;我也没理由拒绝。毕竟自始至终,还是我欠他,能给我的他从未吝啬分毫。我也尽了全力,终于只能无奈。
                  我听说跻部并没找新情人,连婚约都被他以事业忙的理由婉言拒绝。
                  只能苦笑。
                  今年的圣诞,我依旧可以混在家里。因为跻部特地帮我把入学延迟到四月,他说等到春暖花开再走不迟,反正龙马你也不担心功课赶不上。
                  这样有好有坏。
                  我自然不想赶在冰天雪地的季节远走他乡;可要留下来,我就有义务参加年终大扫除。老爸一高兴,决定把我房间的榻榻米翻新。和他说了一千遍我不会经常回来住,没用。
                  所以,我不得不重温搬家的痛苦。
                  


                  15楼2012-07-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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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干活方便,我决定找件旧衣服穿着。一开柜,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全成了跻部送的恶趣味,翻个底朝天才找到高中制服,心想将就些算了。
                    谁想到,套在身上我才发现,其实自己的身材没改变多少,除去袖口裤脚略显短,其他的都和身体契合完好。
                    我果然并没有成长多少,被老头言中了。
                    经过洗手间,我瞥见穿衣镜中的自己。
                    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纤细的肩颈,纯色的制服;一切都没有多大变化,依旧是那个幸福年代的烙印。
                    变的,在里面。谁也看不到,甚至自己;或者,是不愿看到。
                    我开始卖力地投入整理和搬运工作。
                    旧书比我想象中多,我也不打算一天整理完;而且很多都失去保存价值,直接丢掉就好。
                    书柜差不多被清空时,我才发现那本书。
                    好多年没碰,我忘得挺干净。从角落把书掏出来,发现没经历日晒,白色的精装书皮保存完好,烫金的圆润依旧清晰。
                    我用手指沿着那金字的线条从头滑到尾,酥麻的感觉传遍全身。
                    卡夫卡。
                    三个简单清晰的假名。
                    我不敢说忘记它的来历;事实上,一触到厚实光滑的纸张,记忆就在复苏。
                    那天,他问我圣诞节想要什么礼物。
                    我说,我很想看看人类的蜕变。开玩笑的,真的是开玩笑。
                    于是,那个温柔的男人送给我这本书。
                    其实我早就看过,但还是一直抱在手中;在我依偎在他身边的日子里,只要拿着这本书,就不感到等待是种煎熬。
                    如今,又是白色圣诞;六年很短暂,一晃就过。
                    我把书贴在胸口,心脏的起伏让书页微微震动。
                    书皮的夹缝松弛的那一刻,一张粉红的纸条从里面悄然飘落。我俯身拾起;那上面的墨色已经灰暗,但秀挺的字迹还算清晰。
                    颤抖的唇下,我轻轻念出那一行简单的句子:
                    送给我永远最爱的龙马。
                    ——手冢国光。
                    下面署的日期,是六年前的圣诞节。
                    我抱着书,顺着冰冷的墙,缓缓滑下,坐在地板上。
                    天空变得暗淡之后,我还是偏着头望窗外,没有起身的打算。虚软的手指无意碰到裤兜,硬邦邦的触感有点陌生。我掏出来,发现是一包香烟——揉皱了包装盒,却从未尝过一口的,香烟。
                    SEVENMILD。
                    我还记得这品牌;这是那个男人,或者另外一个男人,最喜欢的。
                    我还记得自己那天冲动跑去卖烟,并没刻意选择。但最后有心无心,拿起的还是这一包。制服很快就脱下丢在一边,我以为我忘却,但它还是被我一直收藏在不易察觉的角落。
                    没开灯的房间里,我打开褪色的包装纸,抽出一根缓缓点燃,淡漠的白烟在寂寞的空气中袅袅,那是已然陌生的味道。
                    突然很想嘲笑那些认定我绝世聪明的人;更想嘲笑那个自以为是,少年轻狂的,自己。
                    今天,我已经二十二岁。
                    终于鼓起勇气,我想要尝尝味道。其实早克服了对烟的心理障碍,但跻部不喜欢这味道,所以还是没碰过。
                    只吸了一口气,我就在房间里咳个不停。
                    纸拉门被打开,借住的表姐菜菜子看我的狼狈样,先是吃惊,然后笑个不停。
                    “龙马,你在干什么啊?看你,都被呛得流泪了吧。”她拿走我手中点燃的烟,“不要一个人闷在屋里了,快下来帮我们装圣诞树。”
                    “只不过想试试……”
                    用袖口擦去满脸的湿迹,我很想辩解,可是咳得说不清楚。
                    菜菜子摸摸我的头,表示安慰;说真的,被这样身材娇小的女性当小孩看,还真丢脸。但我无法反对。
                    “龙马,这不适合你。赶紧下来喝点饮料,你的生日蛋糕马上就送来。”
                    在废纸板上捻灭了烟,菜菜子拉我站起,“明年你的生日说不定要在外面过,所以不郑重庆祝不成。”
                    是的。
                    我点头,对表姐笑笑,把剩余的香烟放进裤兜;窗外的欢声笑语照亮了繁华都市不夜的美景。
                    “我终究不合适香烟。”
                    


                    16楼2012-07-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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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结束,


                      17楼2012-07-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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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前,加油!!!向你的对手说着madamadadane一直走下去!


                        18楼2012-07-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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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湖北19楼2012-07-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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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擦…豆豆你已经晋级为文帝了…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2-07-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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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21楼2012-07-2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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