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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国物语之茶朔洵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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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杀了我——  
我打算如此告诉她  
到时,她就永远忘不了我  
这麼一来,我就可以成为她心目中的特别人物」  


1楼2007-02-11 15:06回复
    茶朔洵 享年二十九年 茶家次子 美男子 
    看似一无四处浪荡子 其实是的棘手的阴谋家 
    生於朔日的黑夜,死於满天星斗却不见明月的夜晚


    2楼2007-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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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因为太过於聪明 所以对什麼都感到无聊 
      为了消磨时间 他可以做出任何事  
      包括 杀人 
      他那双手 造就了无数人的不幸 
      对於他来说 有趣 不无聊才是重要的


      3楼2007-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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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第二十九年的岁月里 找到他那「特别」的少女(本书主角˙红秀丽) 
        但这名少女 并不是属於他一人  
        朔洵他希望他对秀丽来说 是「特别」的 
        就像 秀丽对朔洵来说是「特别」的一


        4楼2007-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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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有趣,我最喜欢有趣的事物。到目前为止我从来不曾要求过什麼,不过在遇见你之後,却是一点一滴的增加,所以我必须除掉我的兄长,现在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晋升到长子的顺位了吧?」


          5楼2007-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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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丽说 朔洵是水晶 因光线的折射角度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缤纷色彩 每个人格都是他 其实朔洵除了刚开始的假名外(琳千夜) 他不曾欺骗秀丽什


            6楼2007-02-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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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不能专属於我?我也会专属於你,只要是你的愿望我都会帮你实现,我会为你而活,所以希望你为了我拉二胡和泡茶给我喝。」


              7楼2007-02-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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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满喜欢这号人物的 他虽然用了不少心机 但 他其实是单纯的 
                如果他生长在其他家族 就不会如此偏激


                8楼2007-02-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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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发时间阿………」


                  9楼2007-02-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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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这一次,我觉得这个说法并不恰当,我不会为了打发时间去调戏女人。」


                    10楼2007-02-1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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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遇见……那位姑娘跟她的二胡,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听著她的二胡度过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的我,居然一点都不会腻,连我自己也觉得很惊讶,甚至感到害怕。」


                      11楼2007-02-1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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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像她那样让我不会感到厌腻,只有她能够拉奏我所喜欢的二胡。这辈子可能无法再碰到让我如此执著的事物了,我甚至觉得这是第一次也将是最後一次。因此,等到有一天我对她的二胡不再喜爱——那似乎代表,我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12楼2007-02-1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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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洵:我本来就讨厌多馀的体毛,与你的思考模式根本南辕北辙,我们这辈子注定水火不容,不必妄想说服我。 
                          浪燕青:喔——是吗?那麼,就算小姐(秀丽)说:「胡须好帅喔!朔洵你也留胡子嘛!」你也一定会拒绝吧!? 
                          朔洵:当然会留。 
                          (笑


                          13楼2007-02-1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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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洵内心话↓ 
                            与她共度的这半个月来,过的出奇平静安稳。 (带走秀丽到茶家的半个月) 
                            单单看她忙进忙出 跑来跑去就觉得有趣。要她帮忙整发,拉奏二胡,泡茶给他喝,和他闲话家常。 
                            只是不断重复这些事情。 
                            原本一成不变,极其无聊的日常生活……感觉非常快乐。 
                            甚至也不再思索一些无聊的游戏,自从她出现之後,只要有了她的陪伴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原本以为是对她拉奏的二胡完全不感到厌烦才喜欢她,原本以为是她的表现总是令人惊奇所以才喜欢她,其实都错了。 
                            就算她什麼都不做,自己还是喜欢她。 
                            既然什麼都不做的也喜欢的话,那麼过了一年,甚至十年也一定不会改变。 
                            你真的很「特别」…… 
                            由於不是腻了就丢的玩具,所以想好好珍惜。有生以来,头一次想为特别的人做点事。 
                            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茶朔洵」献给她 
                            从她的人生舞台退场。 
                            一直以为自己死时,一定会毫不留恋的离开这世间。反正想做的事都做了,对一切已经厌烦,有一天突然连活下去的力气也会消耗殆尽。 
                            然而事实上又是如何? 
                            可笑的是,不舍的心情不断涌现,希望她直呼自己的名字,希望再听她拉奏二胡,希望再一起度过每一天。 
                            希望她能说爱他。


                            14楼2007-02-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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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原本打算说出真相的。 
                              那杯开水里加了迟效性的毒药,而甘露茶的茶锅中则加有中和性的解药。 
                              「是你,杀了我—— 
                              我打算如此告诉她 
                              到时,她就永远忘不了我 
                              这麼一来,我就可以成为她心目中的特别人物」


                              15楼2007-02-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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