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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拼图[侦探推理小说]——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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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1楼2005-05-01 23:11回复
    第1节:大睡一觉 
    一日之君 

    今天的纽约太强大了,以至于失落了过去。 

    ——约翰•杰•查普曼(John Jay Chapman) 



    星期五 10:30 P.M. 至星期六 3:30 P.M. 



    她只想睡觉。 

    飞机晚点了两个小时,等待行李的时间又拖得太长。搭乘机场客运班车的时刻也错过了,大巴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已开走。所以,他们现在只好等出租车了。 

    她站在候车队伍中,纤细的身材因手提电脑的重量而歪向一边。约翰喋喋不休地说着利率以及调整生意伙伴的新思路,但她只想着一件事:现在是星期五晚上十点三十分,我要穿上睡衣,美美地大睡一觉。 

    一辆辆黄色出租车川流不息地从她眼前驶过。这些颜色和外形都很相近的车辆,让她联想到昆虫。她回想起小时候在山上,当她和哥哥发现一只被开膛破肚的死獾,或踢翻一个红蚂蚁窝时,看见一大群肢体和手脚湿濡濡地在地上扭动的景象。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打了个寒战。 

    一辆出租车疾驶过来,带着尖锐的刹车声戛然停下。塔米琼•柯法丝拖着脚步迎上前去。 

    司机按开后备厢锁,但人呆在车里没动。他们得自己把行李搬上车,这让约翰很不高兴。他已习惯让别人帮他做这些事。塔米琼倒无所谓。直到现在她偶尔还会感到惊奇,自己居然有一位秘书,帮她打字和料理n。她把手提箱扔上车,关好后备厢盖,然后钻进车内。 

    约翰也跟着上了车。他重重地关上车门,一个劲儿地擦拭着他那肥嘟嘟的脸颊和光秃秃的脑门,仿佛刚才把行李搬上车的举动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精力。 

    “先到东七十二大街。”约翰透过隔板对司机咕哝了一句。 

    “然后到上西区。”塔米琼补充说。挡在前后座之间的有机玻璃隔板上布满了刮痕,她几乎看不见司机。 

    出租车箭一般地冲离路边,很快就行驶在通往曼哈顿的高速公路上。 

    “看,”约翰说,“那就是为什么今天到处都是人的原因。” 

    他指着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欢迎光临联合国和平会议”。这次会议将在星期一召开,届时将有一万多名来宾云集纽约。塔米琼盯着那块广告牌,——上面画有黑人、白人和黄种人,全都在挥手微笑。不过,这幅画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人物的比例和肤色都被忽略了,每张脸看上去都是一样的苍白。 

    塔米琼嘟囔了一声:“死样儿。” 

    他们正沿着宽阔的高速公路疾驰。在路灯的照耀下,路面反射出一种令人不安的黄色光芒。他们经过了旧海军军港,又经过了布鲁克林码头。 

    约翰终于停止了说话,掏出德州仪器公司生产的计算器,开始在上面嘀滴答答地按一些数字。塔米琼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望着雾蒙蒙的人行道,以及那些坐在褐砂石门廊前俯瞰高速公路的人们一张张阴沈的脸。在热气中,他们似乎都处于半昏睡状态。 

    出租车里也很热。塔米琼伸手摸向车窗按钮,想把窗户降下一点儿。车窗没有反应,但她并没有感到意外。她伸手越过约翰,去开另一边的车窗,但他那边的也失灵了。这时她才注意到,两边车门的门锁开关都不见了。 

    连门把也没有。 

    她用手摸索着车门,想找到断掉的门把的残余部分。什么也没有——好像有人用钢锯把门把手齐根锯掉了。 

    “怎么了?”约翰问。 

    “恩,这车门……我们该怎么打开它呢?” 

    就在约翰左右打量两边的车门时,中城隧道的标识一闪而过。 

    “嗨!”约翰拍打着隔板。“你忘记拐弯了。你要去哪儿?” 

    “也许他想走皇后区大桥。”塔米琼猜测道。走这座桥虽然路比较远,但可以躲过隧道收费站。她向前坐直身体,用手上的戒指敲打有机玻璃。 

    “你是想走那座桥吗?” 

    司机不理他们。 

    “嗨!” 

    没过多久,他们又飞速经过了皇后区大桥的入口。 

    “妈的!”约翰喊了起来。“你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哈莱姆吗?我打赌他是要把我们带到哈莱姆区去。” 

    塔米琼望向窗外。一辆汽车正和他们并行前进,慢慢地超过他们。她用力拍打着车窗。 

    “救命!”她大喊:“救命啊!……” 

    那辆车的驾驶不经意地瞥了她一眼,然后又看了一眼,皱起了眉头。他减慢车速,尾随在他们后面。但这时出租车猛地一拐,顺着出口坡道驶下高速公路,进入皇后区。出租车转进一条小巷,又疾驰过一片废弃的仓库区,时速至少有六十英里。 

    “你想做什么?” 

    塔米琼拍打着隔板。“开慢点!这是哪儿?……” 

    “欧,上帝!不!”约翰喃喃说道:“看!” 

    司机不知什么时候戴上了滑雪用的头套。 

    “你想干什么?”塔米琼大叫。 

    “想要钱吗?我们给你钱。” 

    前座上的那人仍然一语不发。 

    塔米琼拉开手提包,取出她的黑色笔记本计算机。她向后侧了侧身子,用笔记本计算机的一角狠命地砸向车窗。巨大的声响似乎把前座上的司机吓了一跳,但窗玻璃却好端端地没事。出租车猛地一偏,差点撞上路边建筑物的砖墙。 

    “给你钱!要多少?我可以给你很多钱!”约翰气急败坏地叫着,眼泪顺着他肥胖的面颊流了下来。 

    塔米琼再次用计算机砸向车窗。计算机的屏幕在巨大的撞击力作用下飞脱了出去,然而车窗依然完好无损。 

    她又试了一次,这次计算机的机身裂开了,从她的手中脱落。 

    “欧,妈的!……” 

    他们两人突然被猛烈地甩向前方。出租车在一条阴暗的死巷里戛然停下。 

    司机钻出车外,手里握着一把手枪。 

    “求求你,不要!”她哀求说。 

    司机走到出租车后半边,弯下身子,透过脏乎乎的玻璃向后座上张望。他在那里站了很长一段时间。塔米琼和约翰拼命后退,一直抵到另一侧的车门,两具汗湿的身体紧紧地搂在一起。 

    司机把手弯成杯子的形状,遮挡住路灯射来的光亮,更加仔细地打量着他们两人。 

    猛然间,一声巨响回荡在空中。塔米琼不由得瑟缩了一下身子,而约翰也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 

    在司机的身后,远方的空中霎时布满了一道道明亮的红色、蓝色的火焰条纹。随后又是几声轰响和尖啸。那司机转身抬头,正好看见一张巨大的、橘红色的蛛网笼罩在城市的上空。 

    是焰火,塔米琼想起在报纸上读到的消息。这是东道主和联合国秘书长送给出席会议的代表们的礼物,欢迎他们来到这个地球上最伟大的城市。 

    司机又朝出租车转过身来。“啪嗒”一声,他拉开门锁,慢慢地打开了车门。


    IP属地:浙江2楼2005-05-0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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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想和你谈谈。”汤玛士继续说,“他们说这非常重要。” 

      “哼,听他们瞎掰。” 

      “你已经将近一年没见过莱昂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现在见他?你把鸟吓着了吗?你要是吓到了鸟,小心我跟你急。” 

      “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记得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医生在哪?他早该打电话来了。我刚才打了个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从清晨六点一直醒到现在。”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不错,我醒得很早。但后来我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过留言吗?” 

      汤玛士说:“查过了,没有他的留话。” 

      “他说他会在10点左右来。” 

      “现在刚过11点。也许他临时被叫去出急诊,耽搁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你刚才打过电话吗?”莱姆粗声粗气地问。“也许他想打电话进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我刚才和……” 

      “我说什么来着?”莱姆问:“看你生气了。我不是说你不能用电话。你当然可以。永远都可以。我只是说他可能会打电话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妈的什么事都不顺眼。” 

      “这是你说的。你知道,有一种东西叫‘通话等待’,你可以同时接两个电话。我们早该申请一个。我的老朋友莱昂想干什么?他的职业棒球手朋友又想干什么?” 

      “去问他们。” 

      “我现在问的是你。” 

      “他们想见你。我只知道这些。” 

      “因为他们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汤玛士叹了口气。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伸手拨弄着头上的金发。他穿着褐色长裤和白衬衫,系着一条蓝色的花纹领带,领结打得完美无瑕。当一年前他雇用汤玛士时,莱姆曾对他说,只要他乐意,他可以穿牛仔裤和T恤上班。但从那天到现在,他一直穿着得一丝不苟。莱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让他把这个年轻人留用至今,但他确实这么做了。在汤玛士之前的看护没有人坚持过六个星期,这些辞职的人确切地说等于是被开除的。 

      “好吧,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告诉他们给我几分钟时间,让我先来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后他们就可以上来。就这样。” 

      “你没有问我就自作主张。真是太感谢你了。” 

      汤玛士向后退了几步,朝着狭小的楼梯向楼下喊:“上来吧,先生们。” 

      “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莱姆说,“你有事瞒着我。” 

      汤玛士没有回答。莱姆望着那两个人走上楼来。当他们一进入房间莱姆就先开口了。他对汤玛士说:“拉上窗帘,你已经打扰那两只鸟太多了。” 

      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他已经享受够上午灿烂的阳光了。


      IP属地:浙江8楼2005-05-0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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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惊惶和不安。 

        某种你不常在纽约市凶案组警探身上发现的东西。 

        莱昂•塞利托和年轻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杰瑞,不是厄尼)坐在莱姆用他那乱蓬蓬的脑袋指点的地方:一对满是灰尘、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从塞利托上次来访到现在,莱姆的变化很大,使他难以掩饰自己惊讶的表情。班克斯虽然没有可以参照比较的标准,但也同样感到诧异。这又脏又乱的房间,这游移不定、充满戒心地望着他们的目光,还有那股味道——一股内脏的气味围绕在怪物般的林肯•莱姆周围。 

        他现在非常后悔让他们上楼来。 

        “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过来,莱昂?” 

        “因为你一定会叫我们别来。” 

        这是实话。 

        汤玛士正要往楼梯走,莱姆抢先一步拦住他:“不,汤玛士,我们用不着你麻烦。”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每次都要问客人吃点或喝点什么。 

        这个该死的好事的家伙。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身材魁梧、衣服皱巴巴的塞利托——一个有着二十年警界资历的老手——低头望着床边的一个盒子,想要开口说话。不过不管他原本打算说什么,都被落入他视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纸尿布打断了。 

        杰瑞•班克斯说:“我读过你的书,先生。”这位年轻的警察有一双笨手,刮胡子的时候在脸上划出好几道伤口。不过,他额前那一绺翘起的头发还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岁的孩子。莱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变老,世上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年轻了。 

        “哪一本?” 

        “恩,当然是你写的关于犯罪现场的书。不过我指的是那本有图画的,好几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书里也有字。实际上,它绝大部分都是字。你读完了吗?” 

        “奥,那当然。”班克斯很快说。 

        在这个房间的一面墙边,堆着好大一堆没卖出去的莱姆的书:《犯罪现场》。 

        “我不知道你和莱昂是朋友。”班克斯又说。 

        “哦,莱昂没翻出他的毕业纪念册给你看过?没指给你看那些照片?没捋起袖子给你看他的伤疤,说这些是和莱姆在一起时留下的?” 

        塞利托没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欢,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来。莱姆心想。那个老家伙正在他的手提包里翻找着什么。他究竟带了什么东西到这里? 

        “你们在一起搭档了多久?”班克斯找了个话题问。 

        “这种说法不太对。”莱姆说着,抬头望t望时钟。 

        “我们不是搭档。”塞利托说。“我在凶杀组,他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头。” 

        “哇!”班克斯说,对莱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层。刑事调查及资源调度组的负责人,向来是警局里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莱姆说。他看着窗外,仿佛他的医生随时会骑着游隼进来似的。“两个火枪手。” 

        “七年,断断续续,我们在一起工作。”塞利托用一种容忍的语气说。这股腔调惹恼了莱姆。 

        “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啊。”莱姆讥讽地说。


        IP属地:浙江10楼2005-05-0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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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节:这东西真奇妙 
          那个资深警探向他的同伴点了点头,后者马上翻开他的记事本。 

          “塔米琼•柯法斯,人们叫她T.J.。二十八岁。在摩根•斯坦利公司工作。” 

          莱姆注意到班克斯也戴着戒指,大概是学校毕业纪念之类的东西。这个孩子太优雅了,就像一个大学或高中的学生。一点警察味也没有。就算那枚戒指上刻着耶鲁大学的校名,莱姆也不会感到惊讶。但他居然是一个凶杀组的警探?!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位年轻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几下。莱姆放在“埃弗斯和詹宁斯”牌电子控制板上的左手无名指轻轻移动,摁了几个设定,就把冷气关上了。他本来不想把这些控制功能浪费在壁炉和空调之类的东西上,他宁愿把它们留给电灯、计算机和翻页读书机等更必要的东西。但是当房间太冷的时候,冻得他直流鼻涕。对一个瘫痪者来说,这简直是要命的折磨。 

          “没有索要赎金的字条?”莱姆问。 

          “什么也没有。” 

          “你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吗?”莱姆问塞利托。 

          “在吉姆•鲍林手下,算是吧。我们想让你评判凶案现场报告。” 

          莱姆又笑了。“我?我已经三年没看过犯罪现场报告了。我能告诉你们什么?” 

          “你能告诉我们线索,林肯。” 

          “现在谁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 

          “文斯•皮瑞蒂。” 

          “那个参议员的儿子。”莱姆想起来了。“让他看好了。”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我们宁愿让你看。” 

          “我们是谁?” 

          “局长,还有我。” 

          “那么,皮瑞蒂组长对此公议有何想法?”莱姆问,笑得像个高中女生。“真的没有自信?” 

          塞利托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低头打量着地上那堆杂志。《刑事鉴证评论》、哈丁与玻义耳科学仪器公司产品目录、《新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年鉴》、《美国刑事鉴证人员学会会刊》、《美国社会犯罪研究室通讯》、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鉴证》、《国际刑事鉴证学会会刊》。 

          “看看那些杂志,”莱姆说,“订阅期都过了很久了,而且都盖满了灰尘。” 

          “你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他妈的盖满了灰尘,林肯。你为什么不动动你的懒屁股,把这个猪窝打扫一下?” 

          班克斯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但莱姆的感觉却恰恰相反。他强忍住快要爆发出来的笑声,戒心已经消失,恼怒也转变成愉悦。一时间,他甚至后悔这段时间自己和塞利托变得那么疏远。然而,他很快抑制住这种感情,嘟囔着说:“我无法帮你,抱歉。” 

          “和平大会星期一就要召开了,我们……” 

          “什么大会?” 

          “联合国会议,各国大使、首脑,会有上万名重要人物云集这座城市。你听说过两天前在伦敦发生的事吗?” 

          “什么事?”莱姆冷冷地说。 

          “有人想要炸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会的那家饭店。市长吓坏了,担心有人会把这次会议当做下一个目标。他不想发生任何丑闻登上报纸的头条。” 

          “还有一个小问题,”莱姆严肃地说:“塔米琼小姐可能再也无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杰瑞,再告诉他一些细节,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经把注意力从莱姆的脚转移到他的床。莱姆敢说,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家伙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个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飞机上的某个设备,确实造价也差不多。“在他们被绑架十个小时后,我们发现那位男性乘客——约翰•乌布里奇——被人打了一枪,然后活埋在离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汇处不远的国铁轨道旁。我们发现时他已经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弹孔是0.32口径的。”他抬起头,又加上一句:“本田型号的子弹。”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没有任何怪异特别之处。这个班克斯看起来还满聪明的,莱姆心想,惟一的问题是太年轻了,以后他或许可能、也或许不可能成熟起来。林肯•莱姆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年轻过。 

          “子弹膛线的情况呢?”莱姆问。 

          “六槽,左旋。” 

          “这么说他使的是柯尔特手枪。”莱姆说着,又瞥了一眼犯罪现场示意图。 
          


          IP属地:浙江13楼2005-05-0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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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他’,”班克斯说,“其实应该说‘他们’。” 

            “什么?” 

            “不明嫌疑犯有两个。在埋尸地点和通往街区的铁梯间有两组脚印。”班克斯指着犯罪现场示意图说。 

            “梯子上有指纹吗?” 

            “没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细。脚印通往埋尸地点,又返回到梯子那里。总之,拖动被害人的一定是两个人。死者的体重超过两百磅,一个人绝对办不到。” 

            “说下去。” 

            “他们带他到事先挖好的坑边,把他丢进去,朝他开一枪后用土埋上,然后回到梯子那里,溜之大吉。” 

            “把他扔进坑里才开的枪?”莱姆提出质疑。 

            “是的。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血迹。铁梯和到埋尸处的路上也没有。” 

            莱姆发现他自己开始有点兴趣了,但他仍说:“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塞利托咧开一嘴参差不齐的黄板牙。“我们遇到难题了,林肯。一大堆证物都他妈的没有任何意义。” 

            “那又怎样?”每件证物都具有意义的凶案现场本来就少而又少。 

            “喏,这次真的很怪异。读读这份报告吧,拜托了。我把它放在这上面。这东西怎么用?”塞利托看向汤玛士。汤玛士走过来将现场报告夹在翻页机上。 

            “我没有时间,莱昂。”莱姆再次声明。 

            “这东西真奇妙。”班克斯说,目不转睛地盯着翻页机看。莱姆没有接腔。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页,接着就仔细读了下去。他把无名指微微向左移动一毫米,一根橡胶杆便升了起来,将报告翻到下一页。 

            他边读边想。的确很怪异。 

            “凶案现场由谁负责?” 

            “皮瑞蒂本人。他听说被害人是那辆出租车上的失踪者,就跑过去亲自接手了。” 

            莱姆继续看下去。有那么一阵子,那些毫无想象力的警察记录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然而,门铃响了,他的心脏开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汤玛士,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开玩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汤玛士点点头,立刻转身下楼。 

            出租车司机、证物、被绑架的银行高级职员……所有思绪顷刻间从林肯•莱姆的头脑里一扫而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伯格医生。” 

            终于到了。等了这么久,总算到了。 

            “呃,对不起,莱昂,我不得不请你们离开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露出微笑。“这的确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利托犹豫了一下,起身说:“可是你会读完这份报告吧,林肯?会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 

            莱姆说:“你说呢?”然后把头靠回到枕头上。像莱姆这种程度的瘫痪者,头部和颈部还可以任意活动,只需要通过头部的三维运动,就可以执行十多项控制指令。但是莱姆不愿意使用头部控制器,他可以体会到的感官愉悦已经所剩无几,他不想放弃把头放在那价值两百美元的枕头上的快感。这两个不速之客已经让他感到很疲倦。还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觉。他颈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着。 

            当塞利托和班克斯走到门口时,莱姆说:“莱昂,等一等。” 

            那位资深警探回过身来。


            IP属地:浙江14楼2005-05-0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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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节:我有我的守护天使 
              “有件事你应该知道。你们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现场,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第一现场,凶犯的藏身处。他会躲在那里,但要找到那个地方会比登天还难。” 

              “你为什么认为还有另一个现场?” 

              “因为他不是在坑里开枪射击被害人的,而是在其它地方,在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个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这座城市某个特别偏僻的角落,也可能两者兼有……因为,班克斯,”——莱姆抢在那个年轻人提问之前说——“他不会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开枪射击,除非那个地方很安全,又没有什么人。” 

              “也许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弹上没有与橡胶或棉花摩擦的痕迹。”莱姆反驳道。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班克斯分辩说:“我的意思是,现场没有任何血迹。” 

              “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莱姆说。 

              “是的,没错。”班克斯回答,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你怎么知道?” 

              “被0.32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会完全丧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脑子,一般不会致命。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我说‘那个不明嫌疑犯’,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 

              一阵冷场。“但是……现场有两组脚印。”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莱姆叹了口气。“脚印只有一种,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目的是愚弄我们。还有,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被害人是赤脚吗?”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欧内•马丁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导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莱昂?”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完全是谎言。 

              在莱姆遇到过的医生中,这位医生对病人的态度最好。而如果要论起对这一点的体验,林肯•莱姆无疑最有发言权。他曾经统计过,在过去的三年半里,他看过七十八位拥有学位、正式执业的医生。 

              “视野不错。”伯格望着窗外说。 

              “很美,是吧?” 

              由于病床高度的局限,除了笼罩在中央公园上方乌蒙蒙的天空外,实际上莱姆什么也看不到。自从两年半以前他从康复医院搬到这里来之后,那片天空——还有那两只鸟——就构成了他视野的基本元素。大多数时间,他都是把百叶窗阖上的。 

              汤玛士正忙着为他的老板做按摩。这种运动有助于莱姆保持肺部的清洁。然后还要为膀胱导尿,这工作每隔五六小时就要做一次。在脊髓受伤后,膀胱的括约肌可能出现两种情况,或者完全打开,或者完全关闭。莱姆还算幸运,他的情况是完全关闭,这意味着一天只需要四次由别人帮忙,用导尿器和润滑液打开那不肯合作的输尿管就可以了。 
              


              IP属地:浙江15楼2005-05-01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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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节:纸张碎片 
                有几件事让莱姆想不通,那团纤维是其中之一。这么明显的东西,皮瑞蒂为什么轻易放了过去?还有,为什么这些证物——报纸碎片和纤维——会摆在一起?这里一定有问题。 

                “林肯?” 

                “抱歉。” 

                “我在说……你眼下没有剧烈难忍的疼痛,也不是无家可归的难民,你有钱,有才华,还当警察的顾问……这可以帮助很多人。只要你想要,你就能得到……呃……丰富多彩的生活就在你面前,你的人生之路还很漫长呢。” 

                “漫长,没错,这就是问题。漫长的一生。”莱姆已经懒得再客客气气了,他咆哮道:“可是我不想要漫长的一生。就这么简单。” 

                伯格缓慢地说:“万一你后悔你的决定,你想过没有,惟一抱着遗憾活下去的人会是我,而不是你。” 

                “这种事谁能说得准呢?” 

                莱姆的目光又移回到报告上。 


                在碎纸片上方发现一颗铁螺丝钉。螺丝头为六角形,上面印有CE字样。螺丝钉长两英寸,螺纹顺时针旋转,直径十六分之十五英寸。 


                “接下来几天我的日程都安排得很紧。”伯格看了一眼手表说。他的表是劳力士。没错,死亡总是有利可图。“我们可以再谈一两个小时,好好谈一谈。然后冷静几天,我会再回来。” 

                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困扰着莱姆。一种让人抓狂的瘙痒——所有瘫痪者的诅咒。不过,现在这种瘙痒的感觉来自内心,是折磨莱姆一生的那种类型。 

                “我说,医生,我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帮个忙。那边的报告,你能帮忙翻一下吗?看能不能找到一张螺丝钉的照片。” 

                伯格犹疑了一下。“照片?” 

                “一张拍立得照片。应该粘在靠后一点的地方。用翻页机翻太慢了。” 

                伯格把报告从翻页机上拿起来,帮莱姆翻页。 

                “就是这张,停下。” 

                当他看着这张照片时,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刺中了他。奥,别在这里,别在现在,求求你,不要。 

                “很抱歉,你能帮我再翻回刚才打开的那页吗?” 

                伯格照做了。 

                莱姆不再说话,聚精会神地研究着报告。 

                纸张碎片…… 

                下午三点……823页。 

                莱姆的心脏开始狂跳,额头也冒出了汗珠。他听见耳朵里回荡着巨大的嗡嗡声。 

                一个很好的报纸头条标题:一名男子在与安乐死医生交谈时猝死…… 

                伯格眨了眨眼睛。“林肯?你没事吧?”他用漂亮的眼睛仔细观察着莱姆。 

                莱姆努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医生,很抱歉,但我现在还有点其它事要做。” 

                伯格缓缓地点点头,半信半疑地说:“有什么意外发生吗?” 

                莱姆露出微笑。保持冷静。“我只是想,能不能请您几个小时后再回来。” 

                现在要特别小心。如果让医生察觉你的企图,他会认为你没有必要自杀,把你的名字删掉,马上收拾起他的瓶子和塑料袋飞回西雅图去。 

                伯格打开记事本说:“接下来几天都不太有空。那么,明天……不行。我恐怕最早要到星期一才有时间。后天。” 

                莱姆犹豫了。天啊……他灵魂一直渴望的东西终于出现在他伸手可及的范围内,这是他过去一年来每天都在梦寐以求的时刻。要还是不要? 

                快决定。 

                终于,莱姆听见自己说:“那好,就星期一。”他的脸上露出不带任何希望的微笑。 

                “事情很严重吗?” 

                “是我以前的一个同事。他请求我给他一些建议,但我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必须打个电话给他。” 

                不,这根本不是自主神经异常反射,也不是过度焦虑引起的症状。 

                林肯•莱姆感受到一种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必须分秒必争。 

                “能请你帮忙叫汤玛士上来吗?我想他应该在楼下的厨房。” 

                “当然没问题。我乐意效劳。” 

                莱姆看到有一种奇异的东西在伯格眼中闪现。那是什么?戒备吗?也许。但似乎更像是失望。但是现在没有时间去思索这些。当医生的脚步声刚一消失在楼梯尽头,莱姆便扯开嗓子叫了起来。“汤玛士。汤玛士!” 

                “什么事?”那个年轻人的声音回答。 

                “快打电话给莱昂,叫他回来,马上!” 
                


                IP属地:浙江20楼2005-05-0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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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姆看了一眼时钟。现在刚过正午,他们剩下不到三个小时了。 

                  “这个犯罪现场是刻意布置的。”林肯•莱姆说。 

                  莱昂•塞利托已经脱去夹克,露出皱得一塌糊涂的衬衫。他现在正后仰着身体,双臂交叉,靠在一张堆满纸张书籍的桌子旁。 

                  杰瑞•班克斯也回来了。他正用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着莱姆,那张床和控制板已不再让他感兴趣。 

                  塞利托皱着眉头说:“但那个嫌疑犯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故事呢?” 

                  在犯罪现场,尤其是凶杀案现场,罪犯常常会企图利用证物引导调查人员误入歧途。有的罪犯的确很聪明,但绝大多数不是这样。比如,丈夫打死妻子后,故意把现场布置成入室抢劫的样子——但他只想到偷走妻子的珠宝,却把自己的金手镯和钻石戒指留在床头柜上。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莱姆接着说:“莱昂,它不是告诉我们那里发生了什么事,而是有什么事将要发生。” 

                  塞利托怀疑地问:“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那些纸张碎片,它们代表今天下午三点。” 

                  “今天?” 

                  “你自己去看!”莱姆不耐烦地把头一撇,指向那份报告。 

                  “一张纸片上是说下午三点没错,”班克斯指出,“但另一张只是书的页码,你为什么认为指的是今天?” 

                  “那不是书的页码。”莱姆扬起一边眉毛。他们还是没明白。“动动脑子。嫌疑犯留下线索的惟一理由是要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如果这一点成立,那‘823’就不会只是一个页码,因为根本没有其它线索和书联系在一起。好了,如果这个数字不是代表页码,那会是什么?” 

                  一阵沉默。 

                  莱姆被激怒了。他厉声说:“这是日期!8-2-3,8月23日。今天下午三点就有事要发生。还有那团纤维,那是石棉。” 

                  “石棉?”塞利托问。 

                  “就在报告里。记得那些分子式吗?角闪石、二氧化硅,那就是石棉。我不明白皮瑞蒂为什么要把它送到联邦调查局去。所以,我们有不该出现在铁轨路基上的石棉,还有一颗头部生锈、而螺纹部分却没有的螺丝钉,这说明它曾被栓在某处地方很长时间,最近才被拆下来。” 

                  “也许是从泥土里翻出来的,”班克斯提出意见,“在歹徒挖坑的时候?” 

                  “不可能。”莱姆说:“在中城区,岩床距地表很近,这意味着大多是含水土层。从三十四街到哈莱姆,这一片的土壤水分都很高,用不了几天就能让铁钉锈蚀。如果这颗螺丝钉是埋在土里的,它一定会完全生锈,而不会只有顶部。所以,它是被歹徒从某个地方卸下来,带到现场,并故意留在那里的。还有那些沙子……想想吧,在中城曼哈顿区的铁路上怎么会出现一堆白沙?那里的土壤成分是壤土、粉土、花岗岩、沙砾和软土。” 

                  班克斯刚想开口,但立即被莱姆打断。“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堆放在一起?奥,我们的不明嫌疑犯想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当然是这样。班克斯,那扇出入现场的门查的怎么样了?”


                  IP属地:浙江21楼2005-05-01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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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克斯立刻去拨电话。 

                    “波,”莱姆问豪曼:“你的人可以随时调度吗?” 

                    “都准备好了,”这位紧急应变小组的指挥官肯定地说:“不过我得告诉你,有一半人被绑在联合国会议会场动不了,他们被抽调去执行特勤和会场保安工作。” 

                    “环保署有消息了。”班克斯朝豪曼挥挥手,他们聚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搬开几摞书。当豪曼展开一张紧急应变小组纽约作战地图时,有个东西啪嗒一声掉在地板上。 

                    班克斯跳了起来,“天啊!” 

                    从他躺着的角度,莱姆无法看到掉落的是什么东西。豪曼犹豫了一下,才弯腰拾起一块泛白的脊椎骨,把它放回到桌子上。 

                    莱姆感觉到几双眼睛都在看着他,但他对那块骨头没做任何解释。豪曼俯身在地图上,班克斯拿着电话,报出有关石棉清理场的位置,让豪曼用油笔一一标注在地图上。显然这种地方有很多,而且遍及全市的五个行政区。这真让人泄气。 

                    “必须把范围再缩小一点。让我们看看那些沙子。”莱姆对库柏说:“把它们放到显微镜下面,然后告诉我们你的看法。” 

                    塞利托把装有沙砾的证物袋交给技师库柏,库柏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一个搪瓷检测盘上,闪光的粉末立刻扬起一小片尘雾。沙砾中夹杂着一颗石头,磨得很平,落进这堆粉末中央。 

                    林肯•莱姆的喉咙哽住了。不是因为他所看到的东西——他还不知道他看到的是什么——而是那股想抓起铅笔插进沙堆探刺的冲动,这种神经冲动从他的大脑发出,却在半途中消失,无法传送到他已毫无知觉的右手。一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这种冲动,他几乎要流下泪来。而他惟一的安慰是想到那一小瓶速可眠和那个塑料袋。那是伯格医生为他带来的——他刚才就在这个房间里,像来救赎他的天使。 

                    他清清嗓子。“找指纹!” 

                    “什么?”库柏问。 

                    “那颗石头。” 

                    塞利托不解地望着他。 

                    “那颗石头不属于这里,”莱姆说,“就像橘子堆里的苹果一样扎眼。我想知道为什么。找指纹。” 

                    库柏用瓷制的镊子夹起那颗石头,仔细检查。他戴上护目镜,用珀利灯(一种用强力蓄电池集束组成的聚光灯)照射石头。 

                    “什么也没发现。”库柏说。 

                    “试试VMD?” 

                    在种种从非渗透性表面采集指纹的技术中,VMD(真空金属沉淀)是超豪华级的。将受检测的物体放置在真空密闭空间中,蒸发黄金或锌,这些金属会附着在看不见的指纹上,显现出清楚的纹路涡旋。 

                    但是库柏没有带VMD检测仪。 

                    “你到底有些什么东西?”莱姆不满地问。 

                    “苏丹黑、稳定显影剂、碘剂、氨基黑、DFO和甲基紫,还有马格纳刷。” 

                    他还带了能在可渗透表面上采集指纹的宁海德林,以及一罐采集平滑表面指纹专用的万能胶。莱姆想起多年前轰动刑事鉴证界的一桩新闻:一位在日本服役的美国陆军刑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在用万能胶修理一架破相机时,意外发现粘胶的蒸汽能够显现隐藏的指纹,而且效果比所有专门为采集指纹发明的化学药剂都要强。 

                    现在库柏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他用镊子把石头夹进一个小玻璃箱里,在箱内的电热盘上加上几滴胶水。几分钟后,他把石头取出来。


                    IP属地:浙江30楼2005-05-0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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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节:你闻到什么味道 
                      “你在地下室里,对吧?” 

                      “是,长官。” 

                      “听好,你叫我林肯就行。等这件事情过去后,我们会对彼此有很深的了解的。” 

                      这件事大概还需要六十分钟,顶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会在手提箱里找到一些橡皮筋。” 

                      “我看到了。” 

                      “把橡皮筋绑在你的鞋子上,绑在脚掌靠前的隆起部位。万一足迹搞混,你能分辨出哪个脚印是自己的。” 

                      “好,绑好了。” 

                      “拿一些证物袋和信封,各拿一打放在你口袋里。你会用筷子吗?” 

                      “你说什么?” 

                      “你住在这个城市,对吧?从没去过中国城?没吃过辣子鸡?麻酱凉面?” 

                      提到食物,她胃里的东西又要翻上来了。她拒绝望向绑在她面前的女人。 

                      “我会用筷子。”她冷冰冰地说。 

                      “在箱子里找找看,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我以前勘察现场时,箱子里总会放几双筷子。” 

                      “我没看到。” 

                      “那么,你就抓几只铅笔放在口袋里。现在开始走格子,每一英寸都要走到。准备好了吗?” 

                      “好了。” 

                      “先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一个大房间,大约二十乘三十英尺。到处都是生锈的水泥管,碎裂的水泥板,墙是砖制的,布满了真菌。” 

                      “有箱子吗?地板上有什么东西?” 

                      “没有,这里是空的,只有水管、油槽和锅炉。有一堆沙子——贝壳,从墙上裂缝里漏出来的。这边还有一些灰色的东西……” 

                      “东西?”他叫了起来。“我听不懂这个词。什么叫‘东西’?” 

                      一股怒火从她心底直冲上来。她稳定了一下情绪,说:“是石棉。但不像今天早上发现的那样团做一团,而是在一堆碎纸上。” 

                      “很好。现在开始第一遍搜索。你先找脚印和他故意留给我们的任何线索。” 

                      “你认为他又留下了一些东西?” 

                      “恩,我敢打赌。”莱姆说:“戴上护目镜,使用珀利灯。照低一点,格状扫过房间,每一英寸都要照到。你知道怎么走格子吗?” 

                      “是的。” 

                      “怎么走?” 

                      她发怒道:“我现在不想接受考试。” 

                      “哎,迁就我吧。怎么走?” 

                      “先朝一个方向走一个来回,然后从与它垂直的方向再走一个来回。” 

                      “每一步不要超过一英尺。” 

                      她不知道这点,但嘴上说:“我明白。” 

                      “去吧。” 

                      珀利灯投射出一种诡谲、阴森的光芒,她知道这东西叫ALS——替代光源——它能使指纹、精液、血迹和足印发出荧光。这道闪烁的胆绿色光线让房间里所有的阴影都舞动跳跃起来,她不止一次差点拔枪瞄准黑暗中的阴影,但随即发现那只是暗处的幻觉。 

                      “艾米莉亚?”莱姆的声音突然传来,又把她吓了一跳。 

                      “在。又怎么了?” 

                      “你看到脚印了吗?” 

                      她凝神看向地面。“我……呃,没有。我看到地上有一道道条纹,好像吧。”她担心又要为含含糊糊的措辞挨骂,但是莱姆不像皮瑞蒂,没有过多计较,只是说:“这么说,他把现场清扫过了。” 

                      她很惊讶。“没错,就是这个!扫帚的痕迹。你怎么知道?” 

                      莱姆笑了——对置身在这恶臭的墓穴之中的莎克丝来说,这笑声相当刺耳。他说:“他够聪明,今天早上能彻底掩盖行踪,现在没有理由不这么做。不错,这小子挺厉害,但我们也不差。继续走。” 

                      莎克丝弯下身子,膝盖像火烧的一样疼,但她还是马上又开始搜索。她把每一英寸地面都走了一遍。“没东西,什么也没有。” 

                      他听出她话语里结论的意味。“你仅仅是刚开始而已,艾米莉亚。要记住,犯罪现场是三维空间的。你刚才说的只是地面上没有东西了,现在开始搜索墙壁。从离蒸气孔最远的地方开始,同样每一英寸都要搜查过。” 

                      她慢慢绕过房间中央那具恐怖的木偶。她想起六七岁时在布鲁克林区街道上玩过的五月柱游戏,当时她父亲还骄傲地拍下家庭录象带。她慢慢地绕着圈。这是个空旷的房间,还有上千个不同的地方要搜索。 

                      没有希望……不可能。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一个距地面大约六英尺高的壁架上,她发现了歹徒留下的下一组线索。她兴奋地大喊起来:“找到东西了。” 
                      


                      IP属地:浙江40楼2005-05-0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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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安的恋人。一张张浑圆、毫无表情的面孔茫然地对视着,仿佛灵魂已经被人从他们平滑的身体中抽走。 

                        这位艺术家从未取得成功,甚至在他为刺激市场使出最后一招极端手段——自我了断之后,也没有引起任何轰动。最终,做为债务抵押,银行接收了这栋建筑。 

                        嘘嘘嘘…… 

                        集骨者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这里,立刻知道这就是他要住的地方。当然,这里的荒芜破败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是他选中这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还有另外一个更诱人、更隐秘的原因:对街的空地。在多年前的一次挖掘工作中,挖掘机从地表下面翻出一堆人骨,才发现这里曾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老坟场。报上说,这里埋葬的可能不止是南北战争和殖民时期的纽约居民,甚至可能有更早的马纳提和勒那佩印地安人。 

                        他把刚才用粗砂纸打磨过的东西放在一旁——那是一块构造复杂的腕骨。随后他又拿起一块手腕骨,这是他在昨晚出发去肯尼迪机场寻找第一个猎物之前,才小心翼翼地从桡骨和尺骨之间分离下来的。它已经被晾了一个星期,大部分肌肉都不见了,但还是要花费一番工夫,才能把骨头上细小的筋节剔除干净。在剥离它们的时候,骨头会轻轻发出“啪嗒”一响,就像鱼儿跃出湖面的声音。 

                        警察的表现比他预料的要好得多。他看着他们沿着珍珠街搜寻,还在纳闷他们是否真的领悟到他把从机场挟持来的女人藏在哪里时,他们就全都冲向正确的房子。这让他十分惊讶。他原以为他们至少要等到出现两三名受害者后,才会注意到他刻意留下的线索。当然,他们来不及救她,但也只差一点点。如果再提早一两分钟,结局就可能完全不同。 

                        就像生命中的许多事情一样。 

                        舟骨、月骨、钩骨、头状骨……这些像希腊迷环般相互纠缠的骨头,在他强有力的手指下一一分开。他剔掉骨头上残存的肌肉和筋腱,选了一块最大的多角骨——拇指基部的骨头,又开始砂磨起来。 

                        嘘嘘嘘……嘘嘘嘘……


                        IP属地:浙江45楼2005-05-0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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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多才多艺的人 
                          刑事鉴证学家是多才多艺的人。 

                          他必须了解植物学、地质学、弹道学、医学、化学、文学和工程学。如果他知道事实真相——灰土中金属锶的含量过高,可能是高速公路上强烈的车灯闪射造成的;“faca”这个词是葡萄牙语“刀子”的意思;埃塞俄比亚餐馆不用刀叉,全靠右手抓饭吃;有五道右旋膛线的子弹肯定不是由柯尔特手枪射出的——如果他懂得这些,或许就能凭借其中的关联锁定涉及犯罪现场的嫌疑犯。 

                          另一个所有刑事鉴证学家都十分熟悉的领域是解剖学。这当然也是林肯•莱姆的强项,何况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里,他每天都在和骨头与神经千奇百怪的复杂关系打交道。 

                          现在,他只瞥了一眼拎在杰瑞•班克斯手中的那个从蒸气室带回来的证物袋,就宣布说:“是腿骨。不是人类的。因此它不会来自于下一位受害人。” 

                          这是一块环状的骨头,周长大约两英寸,是用锯子整齐地锯下来的,锯齿经过的地方还残留有血迹。 

                          “中型动物,”莱姆继续说:“大狗、绵羊、山羊之类。我估计,这根骨头曾经支撑过一百到一百五十磅的重量。但我们还是要检查一下,以确认这血迹来自动物。它仍有可能是受害人的血。” 

                          用骨头敲打或戳刺人体致人死亡的案件时有所闻,莱姆本人就经手过三起;凶器分别是牛关节骨、鹿腿骨,以及受害人自己的尺骨——那是最麻烦的一次。 

                          梅尔•库柏用凝胶扩散沉淀法检测血迹的来源。 

                          “我们得等一会儿才能看到结果。”库柏带着歉意解释说。 

                          “艾米莉亚,”莱姆说:“请你帮个忙。用放大镜仔细检查这块骨头,然后把你看到的告诉我们。” 

                          “不用显微镜吗?”她问。莱姆以为她要拒绝,但她已经径自走向那块骨头,好奇地打量起来。 

                          “显微镜的倍率太大了。”莱姆解释。 

                          她戴上眼罩式放大镜,附身凑向盛着骨头的白瓷盘。库柏拧亮一盏曲颈式台灯。 

                          “先看切割的痕迹,”莱姆说:“是不规则的,还是很整齐?” 

                          “相当整齐。” 

                          “是电锯。” 

                          莱姆在想,不知锯断骨头时,那只动物是否还活着。 

                          “看到有什么异常的地方吗?” 

                          她盯着骨头看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地回答:“不知道,我看不出来。看上去就是一块普通骨头。” 

                          这时,汤玛士走了过来,瞥了一眼盘子里的骨头。“这就是你们的线索?太好笑了。” 

                          “好笑?”莱姆说:“有什么好笑?” 

                          塞利托问:“你有什么高见吗?” 

                          “没什么高见。”他俯下身子闻了闻那块骨头。“这是Osso bucco。” 

                          “是什么?” 

                          “小牛膝。我曾给你做过一次,林肯。Osso bucco,炖小牛膝。”他看着莎克丝,做了个鬼脸。“他还说要多放点盐。” 

                          “妈的!”塞利托叫道:“他是从超市买来的!” 

                          “如果我们幸运的话,”莱姆说:“他是从他的超市里买来的。” 

                          库柏也证实,沉淀素测试表明莎克丝带回来的骨头样本上的血迹不是人血。“可能是牛的。”他说。 

                          “但是他究竟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班克斯问。 

                          莱姆也不知道。“让我们继续看吧。对了,铁链和挂锁上有什么线索吗?” 

                          库柏看着装在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里的那堆铁家伙,说:“看来这回我们不太走运,铁链上没有打印任何人的名字。那把锁就是普通的挂锁,不是太可靠,专家肯定不会用这种锁。你们打开它花了多长时间?” 

                          “整整三秒。”塞利托说。 

                          “瞧瞧。锁头没有序列号,全国每一家五金店或杂货铺都会卖这种锁,” 

                          “是钥匙锁还是密码锁?”莱姆问。 

                          “密码锁。” 

                          “打电话给厂家,问他们如果我们把锁拆开,利用里面的制动栓复原密码,能否知道是谁出的货,卖到了哪里?” 

                          班克斯吹了声口哨。“老兄,这一竿子扎得未免太远了吧?” 

                          莱姆严厉地看了班克斯一眼。“你声音中洋溢的热情告诉我,警探,你就是处理这项工作的最佳人选。” 

                          “是,长官,”那个年轻人赶紧掏出他的移动电话。“我马上打。” 
                          


                          IP属地:浙江50楼2005-05-0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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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姆问:“铁链上的血迹呢?” 

                            塞利托说:“是我们自己人的。他在试图打开那把锁的时候,狠狠地把自己割了一下。” 

                            “这么说铁链已经被污染了?”莱姆皱起眉头。 

                            “他一心想救她出来。”莎克丝对他说。 

                            “我知道。他是好样的,不过铁链还是被污染了。”莱姆回头望向库柏身边的桌子:“指纹呢?” 

                            库柏说他已经检查过了,铁链上只有塞利托的指纹。 

                            “好吧,换艾米莉亚找到的那片木头,检查有没有指纹。” 

                            “我做过了,”艾米莉亚马上说:“在现场就检查了。” 

                            P.D.,巡警之女。莱姆想起她的绰号。她似乎不像有绰号的那种人。长得漂亮的人很少有绰号。 

                            “我们用重装备再检查一次,只是为了确认。”莱姆说着给库柏下达指令:“用DFO或宁海德林,然后用nit-yag照射。” 

                            “那是什么东西?”班克斯问。 

                            “钕钇铝石榴石激光。” 

                            库柏从一个塑胶喷雾罐中喷了些液体在木片上,然后调整激光束对准木片。他戴上有色护目镜,仔细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有。” 

                            他关掉激光,把木片移近一些细看。这是一块大约六英尺长的深色木片,表面涂着一层黑釉,像是柏油,上面沾有泥土。他用镊子夹起木片。 

                            “我知道林肯喜欢用筷子做这种事,”库柏说,“但我每次去明华中餐馆,都会向他们要叉子。” 

                            “你这样会把细胞压碎的,”那位刑事鉴证学家嘟哝道。 

                            “有这种可能,但我不会。”库柏回嘴说。 

                            “这是什么木头?”莱姆问:“要做烬象检查吗?” 

                            “不用,这是橡木,毫无疑问。” 

                            “有锯齿或刨痕吗?”莱姆探头向前。突然,他的脖子抽筋了,猝然而至的肌肉痉挛疼得他难以忍受。他喘着粗气,闭上眼睛,扭动颈部伸展筋骨。他感觉到汤玛士强有力的大手正在帮他按摩肌肉。疼痛终于慢慢消失了。 

                            “林肯?”塞利托问:“你没事吧?” 

                            莱姆深吸了一口气。“我很好,没事。” 

                            “看这个。”库柏举着一小块木片走到床边,低头把眼罩式放大镜戴在莱姆的眼睛上。 

                            莱姆检视着这块样本。“这是用框锯顺着木纹的方向切割的。切口的差异很大,所以我猜测这可能是上百年前制作的柱子或梁木,大概使用的是蒸气锯。拿近点,梅尔,我想闻一闻。” 

                            库柏把木片移到莱姆鼻子下面。 

                            “有木馏油味——煤焦油蒸馏物,这是伐木厂在开始使用高压法之前,用来给木材防腐的东西。这木头可能来自桥柱、码头或铁路枕木。” 

                            “也许我们遇到的是一个火车迷,”塞利托说:“今天早上的事也是发生在铁轨边。” 

                            “有可能。”莱姆命令道:“梅尔,检查一下细胞压缩情况。” 

                            库柏把木片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面。“它是有受到过挤压的迹象,不过是顺着木纹,而不是逆向。这不是枕木,而是柱子或桩木,承重用的。” 

                            一块骨头……一根旧木头柱子…… 

                            “我看到木头里面嵌有泥土,这能告诉我们什么吗?” 


                            不明嫌疑犯823号 
                             
                            外表
                             住所
                             交通工具
                             其他
                             
                            ·白种男性,个头瘦小

                            ·穿深色衣服
                             ·可能有安全的房子
                             ·黄色出租车
                             ·熟悉犯罪现场工作

                            ·也许有案底

                            ·熟悉指纹

                            ·0.32口径柯尔特手枪


                            IP属地:浙江51楼2005-05-01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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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节:惟一的武器——脚 
                              他割断捆住她脚踝的晾衣绳,凑向她低声说:“汉娜,kommen Sie mit mir mit,(德语:你跟我走。)汉娜•高德史密特……” 

                              “不……”她喃喃地说,声音几乎细不可闻。 

                              他更靠近一些,轻轻拍打她的脸颊。“汉娜,你必须跟我走。” 

                              她尖叫一声:“我的名字不叫汉娜!”突然飞起一脚,正好踢中他的下巴。 

                              他的眼前爆出一道金光,向后倒退了两三步,才勉强维持住身体的平衡。汉娜跳起来,盲目地朝一条黑暗的走廊深处跑去。但他很快就赶上她,她没跑出十来米,就被他扑倒在地。她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也一样,痛得差点背过气去。 

                              他侧身着地躺了一会儿,等疼痛劲过去,缓了一口气,才抓其她的T恤殴打她。那女孩躺在地上,双手仍被绑着,只能使用她惟一的武器——脚。她把一只脚抬向空中,狠狠地踹向他的手。他感到手部一阵剧痛,手套也被踢飞了。她抬起粗壮的大腿又是一脚,可惜没有踢中,脚跟重重地擦过地面,让他逃过了一劫。这一脚如果命中,非踢折骨头不可。 

                              “可恶!”他发疯似地咆哮起来,用没戴手套的手一把攥住她的咽喉,死死地掐住,直到她停止挣扎和哭泣。她抖动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他听了听她的心脏,跳动已经非常微弱。这回不会再有什么花样了。他抓起他的手套戴上,然后拖着她穿过坑道,来到一根柱子旁边,重新把她的双脚绑好,再用一片新胶带贴住她的嘴巴。当她苏醒时,他的手正在抚摸她的身体。她先是大吃一惊,然后便整个人缩成一团。他抚摸着她耳后的肌肉,又摸向她的手肘、她的下巴,她身上实在没有多少地方是他想碰触的,她是那么肥胖……胖得令他恶心。 

                              但是在皮肤下面……他用力抓住她的大腿,她睁大眼睛,望着他摸索口袋,亮出一把刀子。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刻挥刀切开她的皮肤,直达黄白色的骨头。她透过胶带发出凄厉的尖叫,用力踢蹬着双腿,但他紧紧地抓住她的脚踝。过瘾吗,汉娜?她不停地哭泣,大声哀号,所以他不得不把耳朵凑近她的大腿,才能听到刀尖在骨头上来回刮动的美妙声音。沙沙沙…… 

                              接着,他抓起她的手臂。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拼命地摇晃着脑袋,无声地苦苦哀求。他的目光落至她肥胖的前臂上,再次举刀,深深地割了下去。她的整个身体因为剧痛而变得僵直,接着发出又一声凄惨、喑哑的哀嚎。他再次低下头,像个音乐家似的谛听着刀尖刮过尺骨的声音。来来回回,沙沙沙……沙沙沙……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注意到她已经昏过去了。 

                              他终于站起身来,回到汽车旁。他布置好下一个线索,然后从后备厢里取出扫帚,仔细扫除掉他们留下的脚印。他把车开上斜坡,停下,让发动机保持转动,然后再次下车,细心扫去轮胎的痕迹。 

                              他暂停了一会儿,回头看向坑道,望着她,只是默默地望着。突然,一丝罕见的微笑浮现在集骨者的嘴角。出乎他的意外,客人们已经出现了。十几对红色的小眼睛,二十几对,然后是三十……它们似乎正充满好奇地注视着汉娜滴血的肌肉……也许它们已经感到饥肠辘辘……尽管这可能只是他的想象,但天知道,单是想象就已经够鲜明了。 



                              “梅尔,检查那个叫柯法丝的女人的衣服。艾米莉亚,你能帮帮他吗?” 

                              她又一次对他客气地点点头,就像社交场合的礼貌应答。莱姆觉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气疯了。 

                              在技师库柏的指点下,莎克丝戴上乳胶手套,在几大张干净的白报纸上慢慢地打开衣服,用马鬃刷刷过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来,库柏用胶带把它们一一粘起,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 

                              “没什么东西,”他报告说:“蒸气把大部分痕迹都去掉了。我看到一点儿泥土,但数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测试。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点儿纤维。看看这个……” 

                              看什么看,我又看不到,莱姆生气地想。 

                              “颜色是海军蓝,是丙烯酸纤维和羊毛的混纺,我猜。这种材料做地毯不够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种布料。” 
                              


                              IP属地:浙江56楼2005-05-01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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