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 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 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 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
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 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 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 ,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 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 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 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 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 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 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 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 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作者: 水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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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2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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