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看了两条新闻 一个是夸facebook创始人白手起家 身价亿万 一则是说澳洲某公交公司被收购 前老板发放1000多万奖金感谢 赞美老板之慷慨
对第一条 facebook的创始人的创意完全是剽窃其同窗 其同窗诉之法律 获赔千万 这样的人需要歌颂吗? 还把辍学与天才放在一起 仿佛不辍学不能称之为天才
其二 根据澳洲法律 企业被收购 发放的遣散费应至少为员工6个月的工资 而人均6000澳元的"奖金"(约澳人3个月工资) 是该感慨老板之吝啬才对吧?
对第一条 facebook的创始人的创意完全是剽窃其同窗 其同窗诉之法律 获赔千万 这样的人需要歌颂吗? 还把辍学与天才放在一起 仿佛不辍学不能称之为天才
其二 根据澳洲法律 企业被收购 发放的遣散费应至少为员工6个月的工资 而人均6000澳元的"奖金"(约澳人3个月工资) 是该感慨老板之吝啬才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