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黄的博客。大意是,正当他们紧锣密鼓准备新诉状时,法官发话要各方开个庭外解决会议。黄是如何对待这个消息呢?他说,出于对法官的尊重,会可以开,但新诉状也要递交上去。别打打谈谈,而是边谈边打。
这里面埋了两个炸药包:
A) 黄到现在认为会谈是法官的主意。但这也可能是徐自己的主意。海明说是徐自己主动提出来的。如果后来证实为的确是法官的提议,阿就算了。但万一证明是徐的主意,却对黄撒谎说是法官的主意,黄非和徐急了不可。
B) 是边谈边打,还是谈崩后再递交新诉状,这个技战术问题要由律师来决定。可黄硬撑着自己什么法律专业毕业的可笑水平来对徐律师指手画脚遥控指挥,等于给了徐大 棚一个耳光,搁任何一个律师都不会容忍。如果客户自己代理自己,那还请律师干什么?不信,问问海明是否受够了黄的自以为是。
等着看这伙小丑再次内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