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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宋元时期的赌博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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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12-17 23:11回复
    在中国历史上,对这种带有病态的文化活动,历代政府均出面加以制止。对赌博处罚最为严厉者,首推宋元时期,轻者罚金配遣,重者处斩。但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赌博的种类辈出,有关赌博的述作层出不穷。举国上下,上起皇帝官僚,下至平民乞丐,纷纷参加。至于辽道宗晚年以掷骰来量彩授官,更是前所未有。
    赌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至今影响颇深。但史学界对之一直重视不够,宋元时期更是如此。查阅近年来的宋元史研究成果,仅有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 年出版的《中国赌博史》(萧梅花、郭双林著),和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出版的《黑白二十四史》(杜永明主编),两书对宋元时期的赌博现象均有论述,但都局限于对当时几部赌博专著的阐述。而有关专题论文,至今亦尚未发现。本文试就宋元时期的赌博活动进行较全面的探讨,不妥之处望批评指正。
    


    3楼2011-12-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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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宋元时期赌博的种类
      宋代著名女词人李清照,在《打马图序》中曰:“夫博者,……且长行、叶子、博簺、弹棋,近世无传者。若打褐、大小猪窝、族鬼、胡画、数仓、赌快之类,皆鄙俚不经见;藏弦、樗蒲、双蹙融,近世废绝;选仙、加减、插关火,太质鲁任命,无所施人智巧;大小象戏、奕棋,又唯可容两人;独彩选、打马,特为闺房雅戏。” [3] 由此可见,宋元时期的赌博品种纷繁复杂,但多已失传且难以理解。
      考宋元时期流行的赌博种类,在继承隋唐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主要的赌博种类,按其用具的不同大致可分以下几类。
      


      4楼2011-12-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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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球类赌
        主要有蹴鞠、击鞠和捶丸。宋元时期是中国古代球戏发展的一个高潮。承袭隋唐以来的蹴鞠和击鞠,在这一时期得到兴盛。尤其是蹴鞠,由于得到大宋皇帝的垂青,得以迅速发展,并传入辽金。这种博戏类似于今天的足球,两队比赛以进球多者为胜。亦有二人、三人比赛,但不用球门,仅凭控球技巧取胜。击鞠和蹴鞠类似,但击鞠为骑马击球,类似于马球。由于蹴鞠和击鞠对抗性太强,宋元时期在其基础上发明了一种新的球戏枣捶丸。这是一种杖击球入窝的博戏。以击球入窝所用杖数少者为胜。此项活动场地和人数限制不大,加上当时宋徽宗和金章宗的提倡,在士大夫中得到迅速发展。蹴鞠、击鞠和捶丸本身是一项体育运动,但和隋唐时期一样,这类球戏被用来赌博的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尤其是捶丸。元代出现的捶丸专著《丸经》,更是对捶丸赌法有详细的规定。球类赌由于受场地、规则等限制,一般多流行于上流社会。
        


        5楼2011-12-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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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奕棋类赌
          主要指围棋和象棋。围棋在这一时期得以继续发展。而隋唐时期衰落的象棋,在这一时期获得了重大的发展。由于两宋皇帝大都喜欢象棋,尤以徽宗赵佶为甚,而且徽宗还用其擅长的瘦金体御书棋子。并据曹勋《北狩闻见录》载,甚至在其被掳北去时,也未忘记带上象棋。南宋时高宗赵构等帝王更是大力推广。从而使得象棋在当时得到迅速普及。原来种类众多的大小象戏(及象棋)在这一时期基本定型。这在现代中国象棋发展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尽管在隋唐时期博弈开始分离。博戏进一步粗俗化,成为一种谋取财物的手段,奕棋则成为与琴、书、画并称的所谓雅戏。不过,这种博弈分离,在当时只是相对而言,但实际生活中弈棋赌从未中止,弈棋赌仍然是当时一种重要的赌博方式,且盛行于各个阶层之中。如前李清照的叙述,就认为大小象戏(即象棋)、弈棋均为博戏。而南宋的洪遵则更是明确指出:“博之名号不同,其志于戏一也。然弈棋、象戏,家澈户晓,至双陆、打马、叶子,视明琼为标的,非图则无以得仿佛。” [4] 当时,弈棋赌流行于各个阶层,文人士大夫等上流社会更是钟情于此。
          


          6楼2011-12-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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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掷骰类赌
            宋元时期,除了球类赌和弈棋赌外,还有很多种赌博方式。这里我们把需要掷骰子(及色子)的,皆归为掷骰类赌。此类赌博品种主要有承袭隋唐的双陆、彩选以及宋元时期新出现的打马、除红、响屟等。此类赌戏玩法各异,且复杂多变,但它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即均需要用骰子,另有枰(棋盘)、马(棋子)、图谱(根据所掷彩数的贵贱,决定进退的各种规则)、筹(参加者每人出相同数量的钱作为赌注)。很明显,这类博戏均来源于三国时期的波罗塞戏和樗蒱。其中彩选,风靡各地,并有刘邠加以发展,著有《汉宫仪》一书。双陆,虽有洪遵的《谱双》问世,但因赌法繁杂,南宋时在中原地区逐渐衰落,但在辽金极为盛行。中原地区代之而起的是打马、除红、响屟。流行的打马,由李清照对当时源于双陆的几种打马进行精简而成,并施以文采,附有专著《打马图》。而此时出现的响屟,玩法同打马类似,但亦有用美女代替棋子在地毯上行走的玩法,则称之为“肉棋”。宋扬无咎对之进行研究,著有《响屟谱》一书。至于除红则是仅用四粒骰子和一份图谱,不用棋子,简洁易行,俗称“猪窝”。元末明初时,杨维桢对此种博戏的骰彩重新立谱,撰有《除红谱》一书。其中彩选和打马至明清时期仍流行不衰。由于掷骰类赌,极为富丽,赌注较大,玩法相当复杂。除掷彩需凭运气外,还需在行棋过程中斗智。显然,这类赌戏是达官贵族、闲雅文士的专利。
            


            7楼2011-12-1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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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斗禽虫类赌
              斗禽虫这种古老的赌博方式,先秦时期即已存在。 斗鸡、斗鸭、斗鹅、斗鹌鹑、走马、走犬及斗促织等在宋元时期都非常流行。其中源于唐朝的斗促织,在这一时期获得迅猛发展,并有多部专著出现,尤以贾似道的《斗促织》影响最大,并为明清时期斗促织高峰的到来,奠定了基础。由于这类赌戏不受场地、人员、赌注等限制,故在当时风行于各个阶层,尤其是民间非常流行。
              


              8楼2011-12-1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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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金、元在引进中原文化的同时,也引进了这种赌博文化。据《辽史·罗衣轻传》载:辽兴宗与其弟耶律重元“因双陆赌以居民城邑。帝屡不竟,前后已偿数城。”真是赌得天昏地暗。不久两人再赌,伶官罗衣轻出面制止:“双陆休痴,和你都输去也!” [12] 兴宗这才罢手。居民城邑均可作为帝王的赌资,这种赌博真可谓惊天动地,绝非一般赌徒所能为之。而更有甚者,辽道宗“晚年倦勤,用人不能自择,令各掷骰子,以彩胜者官之。”可见道宗的赌兴也太大,竟然命大臣在朝堂上掷色子比大小,来决定官员的升迁。这次耶律俨最幸运,“得胜彩”,而兴宗也真的兑现,曰:“上相之征也。” [13] 于是迁知枢密院事。此举在中国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
                至于宋元时期皇帝怂恿大臣赌博的记载更是不绝于史。这一点将在帝王纵赌中论述。
                


                12楼2011-12-1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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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士大夫文人贪赌
                  正所谓“上之所尚,民必尚之”。有皇帝带头赌博,臣民们就无所顾忌了。
                  关于宋元时期士大夫贪赌的记载频出史端。宋安国军节度使郭进,“倜傥任气,结豪侠,嗜酒蒱博。” [14] 而“李煜子仲寓雅好蒱博饮宴,(张)洎因切谏之,仲寓谢过。复数月,人有言仲寓蒱博如故,泊随与之绝。” [15] 知错不改,可见其恶习之深。因为嗜赌之人犹如吸食毒品,往往本性难移。即使是在悠关大宋命运的澶州之战中,作为阵前总指挥的宰相寇准亦未忘记“与杨亿饮博” [16] 。而杨亿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棍。据《宋史·章得象传》载“得象尝与杨亿戏博李宗谔家,一夕负钱三十万,而酣睡自如。他日博胜,得宗谔金一奁。数日博又负,即反奁与宗谔,封识未尝发也。” [17] 对这种豪赌,《宋史》作者却以一种夸耀的口气赞叹道:“其度量宏阔如此”,由此足见当时社会风气之一斑。再如《宋史·刘审琼传》,“审琼尝给事外诸侯,雅善酒令、博鞠。” [18]
                  如若把寇准的行为和东晋宰相谢安在淝水之战的关口“围棋赌墅”相提并论,说成是有“庙堂之量”。那么南宋奸相贾似道则是个无可争议的赌徒。《宋史·贾似道传》:“似道,少落魄,为游博,不事操行。”以至执掌中枢后,仍迷恋斗蟀。元兵南下,赵宋王朝岌岌可危,“时襄阳围已急,似道日坐葛岭,起楼阁亭榭,取宫人***尼有美色者为妾,日淫乐其中。惟故博徒日至纵博。”国家大事、军国重任,全忘到了脑后。若赌友们一时不能凑齐,则“尝与群妾居地斗蟋蟀。所狎客人戏之曰:‘此军国重事邪’。” [19] 时人讥之为“蟋蟀宰相”。因为贾似道不仅嗜其斗戏,而且对蟋蟀作了深入的“研究”,著有《促织经》一书。该书从蟋蟀种类、形状、体质、斗志、颜色以至到头、脸、腿、肉均作了一一论述,至于对那些优质品种如何捕捉、饲养、医治,以及斗蟋蟀的技巧等,更是详之有加。此书成为中国调教蟋蟀之祖本,为中国调教蟋蟀奠定了雄厚的理论基础,也是对世界昆虫学的一个贡献。这些调教蟋蟀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方法甚至在今天仍然被人所遵循。但可惜它并不是作为一部生物学著作出现,而是作为一部劝赌的著作出现的。从而使斗蟋蟀一度盛行。
                  


                  13楼2011-12-1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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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百姓爱赌
                    有关宋元时期民间赌博的记载,翻开宋元时期的笔记小说可谓比比皆是,且赌风炽盛。当时不仅出现了“穷富赌钱社” [26] 这样的专门组织,而且出现专门的赌场枣“柜坊”。苏轼在其奏议中更是明确记载仅一个汴京城就有“柜坊(赌场)百余户”,“招军民赌博”。《松漠纪闻》亦载,当时“燕京茶肆,设双陆局,或五或六,多至十,博者蹴局,如南人茶肆中置棋具也。” [27] 遍布各大城镇的茶肆,也成了变相的赌场。宋西湖老人曾为我们详细描述了当时杭州城赌风昌盛的情景。“城外有二十座瓦子,……中作夜场,……赌赛输赢……每日如此。宽阔处踢球,放胡哮,斗鹌鹑。” [28]
                    由于蹴鞠、双陆、彩选、打马、除红、响屟等手续繁杂或赌时需用图谱,故一般流行于
                    上流社会。民间更盛行的则是各类斗戏及关朴等。
                    斗戏主要有斗鹌鹑、斗鸭、斗鹅、斗鸡等。《岭外代答》称“番禺人酷好斗鸡,诸番人尤甚。” 这些斗戏自然多同赌赌博相结合,而且有时“注以黄金,观如堵墙”。 [29] 而始于唐代的斗促织,在此时则尤为盛行。《西湖老人繁盛录》载:“促织盛出,都民好养,或以银丝为笼,或作楼台为笼,……。”这些蟋蟀当然不光是为了观赏,更多的是用来赌博。“常有三五十火斗者。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两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苕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买。每日如此。”这种赌博方式,每年直至“九月尽,天寒方休。” [30] 一些人更是对之痴之若迷,斗蟀“依稀乎命帅出征,仿佛乎拜将登坛。赌以王尘,注以金钱。” [31] 而贾似道《促织经》的问世,更是把此赌戏推向繁盛。
                    


                    15楼2011-12-1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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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扑之风到了南宋则更甚。据《云麓漫钞》载:“ 扑食物法有禁,唯元正、冬至、寒食三节,开封府出榜放三日。或以数十笏银,或以乐艺女人为一掷,其它百物无不然。非如今常得 扑也。” [34] 由此看来来,南宋关扑更是不受限制,并日渐兴盛,“其夜市除大内前外,诸处亦然,惟中瓦前最盛,扑买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尤盛。” [35] 甚至还出现了流动赌场,“关扑船,亦不少。” [36] 故西湖老人有“扑卖盈市” [37] 之叹。就连大宋皇帝也为这种风气所感染。据《癸辛杂识》载“闻理宗朝春时,内苑效市井关朴之戏,皆小珰互为之,至御前。则与二三扑内供纯镘骰钱以供一笑。” [38] 这里的“珰”指宦官,“镘”通“幕”,即古铜钱无字的一面。由此,我们一方面可见宋理宗对关扑赌赌的热衷,另一方面亦可相信,在宋时的赌博中亦有“出老千”之举。
                      但是,有些关扑则非一般百姓所能为之。“有以一笏扑三十笏者。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约以价而扑之。” [39] 可见关扑赌已浸染各个阶层。
                      这种炽热的赌风以至影响到周边地区和少数民族。陆游在《老学庵游记》中记载,他在叙州(今四川宜宾)无等佛殿西庑堂,曾见“群蛮聚博其上。骰子亦以骨为之,长寸余而扁,状若牌子,折竹为筹,以记胜负。” [40]
                      至于辽金元的民间赌博限资料有限,难以描绘其详情。但从下面所谈及当时政府禁赌律令之多,自可以断定赌风不亚于宋。


                      17楼2011-12-1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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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宋元时期的禁赌
                        宋立国之初制定的《宋刑统》中就规定“诸博戏财物者各杖一百,赃重者各依已分,准盗论。其停止主人及出九和合者,各如之。” [57] 对赌博按盗窃罪论处可谓处置亦严。鉴于赌风太盛, 太宗于淳化二年二月再下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58] 对此诏令,《宋会要辑稿·刑法志》记载更详: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十九日诏曰:京城先是无赖之辈相聚蒲博,开柜坊,屠牛马驴狗以食,私销铜钱为器用杂物。并令开封府严戒坊市捕之,犯者斩。隐匿而不以闻,及居人邸舍,僦与恶少为柜坊者,并其同罪。” [59] 对赌徒处以此等重刑,可谓历史罕见。而在宋真宗年间,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宋大中祥符五年三月丁酉,“上封者言,进士萧立之,本名琉,尝因赌博抵杖刑。今易名赴举登第,诏有司召立之诘问。立之引伏。命夺其敕,赎铜四十斤,遣之。” [60] 即使是登科进士,只要以前犯有赌博罪,除革除功名外,罚铜四十斤,还要处以流刑。这说明至少到宋真宗年间,对禁赌诏令的执行还是相当严格的。
                        与宋并立的辽金王朝,也颁布了相应的禁赌律令。(金世宗)“大定八年,制品官犯赌博法,赃不满五十贯者,其法杖,听赎。再犯者,杖之。” 而且金世宗还为之解释曰:“杖者,所以罚小人也。既为职官,当先廉耻。既无廉耻,故以小人之罚罚之。” [61] 世宗希望通过重点打击品官赌博来制止社会上的赌风。讲礼仪和廉耻,对嗜赌成性的赌徒来说,似乎是对牛弹琴,杖刑自然也无法遏制猖獗赌风。于是金世宗再次下诏:“犯赌博者,文官革职为民,武官革职随舍。余食粮差操亦此意也。”试图把对官吏赌博的处罚,同其政治和经济利益挂钩,可是同样收效甚微。但金朝这一品官犯赌博法的制定,开创了明令禁止官吏赌博的先河,为明清时期法律中禁止官员赌博律文的出现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21楼2011-12-1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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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则在继承前代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详尽的禁赌法令。元世祖在至元十二年二月下诏:“禁民间赌博,犯者流之北地。” [62] 《元史·刑法志》更有具体律令:“诸赌博钱物者,杖七十,钱物没官,有官者罢现任,期年后杂职内叙。开张博房之家,罪亦如之。再犯加徒一年。应捕故纵,笞四十七,受财者同罪。有司纵令攀指平人,及在前同赌之人,罪及官吏。赌饮食者,不坐。诸赌博钱物,同赌之人自首者,勿论。诸赌博,因事发露,追到摊场,赌具脏证明白者,即以本法科论,不以展转攀至革拔。” [63]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从赌博罪行的认定、处罚的细节、职官的责任,均有详细的规定。由此从另一个侧面,亦反映出当时赌博现象之普遍。
                          面对社会这种赌博恶习,士大夫中一些有识之士和地方官吏,纷纷发出禁赌倡议并尝试禁赌措施。


                          22楼2011-12-1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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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波杂志》载:“苏东坡云:如人善博,日胜日负。王荆公改作:日胜日贫。坡之孙符云:本乃月(应为‘日’)胜日贫。吕正献尤不喜人博,有胜则伤仁,败则伤俭之语。” [64] 宋神宗年间,改革家王安石更明确提出,赌博废事失业,极力反对。据《拊掌录》载:“叶涛好奕棋,王介甫作诗切责之,终不肯已。奕者多废事,不以贵贱,嗜之率皆失业。故人目棋枰为‘木野狐’,言其媚惑人如狐也。” [65]
                            而地方官吏对赌博的危害则认识更深,并尝试禁赌。大臣方秋崖曰:“四民之所不收,百害之所必至。始而赌博,终而盗贼;始而嬉戏,终而斗殴;始而和同,终而必争。败事丧家,皆由此始,固官司之所必禁也。” [66] 于是,一些地方官吏在政府禁赌不力的情况下,尝试用自己的方式禁赌。“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胡颖(胡石壁)宣布:“本府严赌博之禁,与禁盗贼同,盖以赌博不已,必至为盗故也。” [67] 《宋史·薛季宣传》亦载,时患盗,季宣行保伍法,“禁蒱博杂戏,而许以武事角胜负。” [68]
                            


                            23楼2011-12-1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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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2011-12-1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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