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1973)
生于江西南昌,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先后在山西大学、南开大学、中央政治学院、复旦大学等多所大学担任法律系教授。
1946年5月到1948年12月,是梅汝璈一生中最光辉的岁月。他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blog),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审判结束后,国民党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他在东京公开发表声明拒绝赴任。
1949年,梅汝璈由日本返回新中国,次年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73年,梅汝璈未能完成《远东国际法庭》这部巨著,在北京去世
生于江西南昌,1924年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留学,先后在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后,先后在山西大学、南开大学、中央政治学院、复旦大学等多所大学担任法律系教授。
1946年5月到1948年12月,是梅汝璈一生中最光辉的岁月。他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blog),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审判结束后,国民党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他在东京公开发表声明拒绝赴任。
1949年,梅汝璈由日本返回新中国,次年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73年,梅汝璈未能完成《远东国际法庭》这部巨著,在北京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