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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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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职工代表、党员干部,一直希望自己的企业再度辉煌,心里还是愿意与企业保持一致的。虽然我家也是搬迁对象,主观上我愿意住楼,也愿意配合林业局动迁工作。但林业局的一些做法,我无法理解、想不通。
我家住的地方叫老道庙,去年就上报批复为棚户区改造异地搬迁。因去年盖楼的老板欠民工钱跑无下落和工程质量问题,延误了工期。今年林业局又重新组织人马接着干,还没竣工,林业局就采取主要领导包片、科室包户,分成几个工作组,几次下来调查了解、动员住户签合同。住户们搞不明白林业局搬迁条件,百分百拒签。林业局又在两天内印发了两个《XXX局关于老道庙棚户区异地搬迁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第一个《意见》说产权置换安置原则:40平米---90平米内的“以一还一”。第二个《意见》又改为一律按50平米安置。住户要的面积超出50平米之外的部分,每平方米须交林业局1590元,外加选楼层每平米还要交350元,比当地市场价每平米高出740元。我们老道庙的住户260家,其中近200户是林业局86年建的公产房,面积多数在50至70平米之间,50平米大约近100户与林业局签订了“置换”合同。还有100多(其中私建房90余户)面积超过70平米以上的拒绝与林业局签订合同。
现在,已经签了合同履行手续的住户,已经开始装修新房,没签合同的住户有的是老少三辈50平米住不开,有的是没钱买高价面积,原因种种情况不一。冬天就要来到,他们日子过的心中没底儿。



1楼2011-10-04 16:40回复
    棚户区改造利国利民,但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2楼2011-10-0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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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双丰林业局,棚改的政策是,现有的住房以一还一,50平以里超出部分每平交700元,超出50平以外的每平1200元。只是没有选楼层之说。


      IP属地:黑龙江3楼2011-10-0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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