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Yolanda说过的一句话:有天满足我对男人的一切幻想。可是,我不得不说,我从未叫过他,有天。身材或许是从小练游泳的原因,我对倒三角身材的男孩子情有独钟,走起路来挺拔自信,不同于打篮球的雄壮。朴有天虽有一副好骨架,可身体却不是我喜爱的阳光运动型。瘦瘦的,永远都不会黑的样子,肌肉就是薄薄的那一点,脱下衣服,永远是一堆的排骨,还有那几处纹身。长相说实话吧,或许绝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们五个都会觉得,昌珉是长得最不出彩的一个人。但我不是,尽管从Rising Sun时期就已经知道了这个团体,可我第一次看到他们五个是7%的广告图,依旧是永不变的在中站在最中间的队形,但我第一眼就看到了沈昌珉,那时候觉得怎么可以有人长得这么好看这么的帅。(虽然之后了解到昌珉是里面最小的时候我被吓到了,因为我一直觉得昌珉是年纪最大的。)相反,我觉得朴有天是长得最丑的。是的,丑。我不介意用这个不怎么褒义的形容词去形容朴有天,因为确实,我第一眼就觉得朴有天,好丑。朴有天的长相,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很刚劲,很男人的型。反而很腻,很甜,对于女生来说,这或许是一种夸奖,可对于男生,实在是不怎么好。明明长得这么腻,却还摆出一副很清高,很无所谓的表情,对于那时候才四年级而且不怎么喜欢奶油派小生的我来说确实只反应出两个字:讨厌。才能不否认,我喜欢会弹钢琴的男生。王子配公主的戏码,从小看到大。不变的白马,不变的白衣,不变的绅士,以及,不变的钢琴。我不信,没有一个女孩子小时候没有幻想过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小公主,过着衣食无忧,被父母溺爱,被兄弟姐妹宠爱的日子,然后有那么一天,王子拾到了遗失的水晶鞋,找到了你,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王子总是会弹钢琴的,穿着得体的衣装,头摆在合适的角度,眼光中是款款的深情,只注视着你,手指不快不慢,不亲不重的在琴键上跳跃,飞翔。而朴有天,不是王子,他会随意的穿着大裤衩,背心,套上人字拖,虽然可能都是世界顶级品牌,在键盘前写写画画着一些我们都能看懂的简谱,朴有天,没学过钢琴。可那是他用心、用力的产物,我怎能做到无视,我曾花几天时间反复的听无论是他本人作词作曲还是跟随参与配乐或是独自演唱的他人的曲子。我想,我是喜欢那个真实,不爱笑,不爱撒娇的他吧。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朴有天,是一个极其破格的例子。得奖了,他哭。感动了,他哭。孤独了,他哭。害怕了,他哭。别人哭,他跟着哭。我很久没看到他哭了,最近一次还是在电视剧中哭得像个得不到奶吃的嫩娃娃。他哭的时候,总有那么一双纤细的手会拂掉他的眼泪,一双不像男人的手,手的主人,我的另一个爱人,金俊秀。他埋在在中哥肩膀上哭的时候,我常常在想,在中哥会不会因为衣服湿透而无奈不已。是的,金在中,我没打错。那个和他纹着相同词组的人,Soul mate。灵魂伴侣有关他们两个,我并没有太多的言语和形容词。只知道,那是两个孤独的孩子。纹身朴有天身上的纹身,我并不想一个一个的给指出来。毕竟,这不是什么值得去炫耀的事。我是个很传统的人,父母受之体肤,为何要去破坏。以至于到现在我身上人为去破坏的只有一个洞,还是做了极其大的思想斗争。我是个想叛逆的孩子,只是叛逆这东西,不是我能玩得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想铭记东西方式。只不过,朴有天用了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而已。米秀我是有些抵触生活中的同性恋的,但基本上还是站在支持的一方。可毕竟,有秀,只是我们臆想出来的不是么。朴有天是个孤独的人,但他有着坚硬的盔甲。金俊秀是个幸福的孩子,除去三年的变声期,总的来说他是无忧无虑的,美满的家庭,相爱的父母,宠他的哥哥,从小到大一直陪伴不离不弃的朋友,可他,依旧给自己蒙上了一层不薄也不厚的外壳。两个都不愿将自己最真实一面展露世人的人在一起,必然有一个人要先褪去表皮,用真挚的嫩肉去接待和容纳另一人。而那一人,是金俊秀。我要感谢金俊秀,无关王道与粉红,就只是那两个最真实朴有天和金俊秀。感谢他愿意用真心第一个去接纳朴有天。名字朴有天。我从未叫过他有天以及米饭们爱叫的朴甜甜和心肝。我甚至没有加入一个他的俱乐部,他的贴吧会员还有我去过micky有天吧的次数,一个手掌足够。我向来都是朴有天怎么怎么样,我家朴有天怎么怎么样,只有极少数的那几次叫过天天。天天天天,天天叫天天,天天有天天,天天的天天。天天都是朴有天,足矣。 Eve_Park 2011.9.13.凌晨 于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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