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田总司第一次见到土方岁三时,只有九岁。
是的,九岁,还只是个一见生人就躲在姐姐身后的自闭孩子。幼时的梦魇时时缠绕着他。他不和同龄的小孩玩耍,不向大人撒娇提出任性的要求,不敢,也不能。
那个人的手很大,带着农民特有的粗糙,亲切地摸着他的头。冲田总司记得这张脸的主人,近藤勇,那个会在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送上几把米,帮忙砍砍柴,虽只是杯水车薪,但在人情冷暖的日野之地,这份雪中送炭的情义,哪怕要他为他挥洒青春血汗穷尽一生也要回报。
那只手弄乱了他的头发,冲田总司偏了偏头,不经意间撞进一个人的眼里。不认识的人,先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姐姐看,不同与那些醉汉流氓色迷迷的垂涎,那目光带着探究与玩味,还有那么一点点欣赏,在接受到自己不满的视线后,竟两眼发亮好像看到什么奇珍异兽似的盯着自己瞧,那眼里的惊艳那嘴角的不羁令他皱皱眉。讨厌的人,他平生第一次为刚见面的男人下了定义,尽管他还不知到那人的名字。
只是当时他没料到,这么快他又遇见这个男人。命运的巧合,狗血到令人发笑。日后冲田总司抱着才藏小猪一脸纯良地赖在自家副长房间偷看丰玉发句集时无意间提起这段往事,他发誓他亲爱的土方先生刚毅的脸上浮起两片红云,然后跳脚大吼滚丫的惊艳这词能随便用吗我才没有弄错你性别还有总司快把我的东西还我你敢跑我把才藏宰了给队士们补补营养!
咳,扯远了。总之,第二天冲田总司又见到那个被他定义为“讨厌的人”的男人,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天时地利人和三缺三。可想而知,第二次见面的印象又下落了几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