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例子不恰当,“犯法”程度太严重。对于这个孩子,我们最多把她交到政教处。在学校这是通用的。
另外回:公共场合的谈话、并且能够让所有人听见的谈话,还是私人谈话吗?就像你制造噪音我们禁止,你能怪我们的耳朵太灵便妨碍你施工吗?
此外,“一笑置之”不能说明什么。我们之所以对此颇有微词是由于我们对洛吧负有责任,我们有义务维护贴吧秩序。而粉铃没有这种责任感,她的挖坟行径是引起大家的一致反对的。她愿意同SH处理好关系,也不用杰克在这里大张旗鼓地高喊“反对对SH的封禁”,这是她们两人的事情,和你无关。即使粉铃是你的徒弟,在人际交往上她也是独立的个体,你不能代替她的立场。所以说杰克此举有作秀成分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