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贴作者的回复贴一则,收集整理于网络,大致是作者写此文的目的与线索:
作者回复:
前段时间又看到傻丁了,孩子看别人放鞭笑得很开心,其实在傻丁26年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遭遇过一次爱情,生活中自然也不会有大明.
几年前第一次知道傻丁其人时,感觉蛮高的个子,像极了衣裳架子.笑得起傻乎乎却很有意思,一点都不丑,也不讨厌.傻丁也不是见到漂亮女孩犊诳诘我带你吃饭去啊,他会先撩嫌,等他觉得和你熟了,才会说"我带你吃饭去啊?"那个时候我还没耽美,只是觉得这孩子让人心疼.入了这个圈子以后,就想,给傻丁配个好人吧!所以最开始构思时,本文的主角是傻丁.
只所以傻丁被抢了戏份,是因为在写文案时,想到了好多人好多事,有我自己的也有哥哥姐姐们的故事,有那些似是而非,有那些青葱岁月,那些暖昧横生那些灰色的心情,因为队伍太庞大,就把人员打乱后整合,最开始的简介时,也是说:半自传体式耽美.
至于五哥,即便曾经沧海难为水,也不过是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个故事,说实话,不讨巧.一起写文的朋友建议我让傻丁做受,最开始构思时傻丁也是在下面,可是掂量来掂量去,尽管会少了萌点和卖点,我还是觉得,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好,不一定非要压在他身上对不对?而且傻丁本人身上也融合了最起码三个人的故事,工作的事还有捡垃圾躲避的桥段等等,都是真人真事,虽然并不是傻丁本人的遭遇.说到捡垃圾的那个人,为什么疯掉,已经无从考证,最流行的一个版本是谈恋爱受挫折.最经常看到他的打扮是,冬天光着一双脚穿单鞋,还露半个脚后脚在外面,身上裹着一个破棉袄.前几年还能看到这个人,现在已经看不到他了.下班路上常看到他,一开始很害怕,后来就很可怜他.我包包里每天都会带半袋猫粮或一根火腿分给周围的猫猫,所以我想,猫我都能分为什么不能分给他点东西呢?虽然外卖的KFC有点奢侈,可是当我把鸡翅给他时,他都不肯吃,不是因为不想吃,是即便疯掉也有自尊心.这件事对我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我写字时想到他,心里都很难受.
文里还有许许多多三言两语交待的故事,都是周围事件的一个汇总.明明不是你,是个平淡的故事,它的标题已经注定它并不完美,除了它是耽美向外,其它的地方与我们所以看到的平淡生活没有分别.也说不准讲述不圆满的故事就是就我的恶趣味呢!^-^
或许是生活里太多太多的不幸,或许是我对傻丁太多宠爱,就有了你们看到的文字.不一定满足大家的口味,很抱歉,但是这些福利是现实生活中傻丁享受不到的,所以,我自私了一把,大明,委屈你了.